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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近年来,如东县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政策,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工伤保险各项待遇的审核发放工作,有力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了用人单位工伤风险,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保职工被人社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有劳动功能障碍或生活障碍、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终止或者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均可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主要部分,涵盖医疗费、伤残待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亡待遇。其中,医疗费主要包括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目录的工伤医疗费用、康复费、辅助器具费,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至4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护理费,工亡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伤保险待遇能够有效保障工伤职工医疗及其基本生活等,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为充分发挥工伤保险“稳压器”作用,近年来,如东县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政策,不断加大工伤保险宣传力度,严把工伤保险待遇审核关,不断完善健全业务制度,优化细化工作环节,规范经办流程,扎实做好工伤待遇审核、支付等工作,确保工伤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工伤参保单位和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今年1至5月份,如东县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4.12万人,工伤保险待遇支出3704.2万元,其中,一次性待遇支出651人次,定期待遇支出187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