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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财政局“双清单”约束筑坝守护公平竞争生态
来源:如皋市 发布时间:2025-06-03 字体:[ ]

今年来,如皋市财政局着力构建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的四项举措,通过“需求管理+负面清单、公平竞争审查+正面清单”的双约束,推动政府采购监管方式从“被动合规”向“前置把关”,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筑牢防火墙,进而守护净化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市场生态。

一是强化采购预算管理,严守采购红线。严格落实“零基预算”要求,要求采购单位依据《2025年江苏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从严从细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苏采云”平台系统及如皋市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的无缝对接和数据同步,将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作为采购计划执行、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唯一依据,进而实现无预算不采购、不得超预算采购的硬性要求。

二是明确履约验收责任,确保物有所值。及时转发省厅文件要求,进一步压实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和组织履约验收的主体责任,督促采购人在深入的市场调查和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全面落实采购需求标准法定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编制规范化、标准化;要求采购人严格按照项目需求签订采购合同,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和支付货款,切实通过加强内控管理和采购风险防控,最终实现采购目标。

三是注重部门协同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实施《南通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和《如皋市政府采购正面清单》的“双清单”约束,从落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规范本地区评审专家管理,引导依法有序竞争等方面明确政府采购当事人禁止行为,要求采购人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惠企政策,通过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与巡查、审计反馈问题的信息互动共享,进一步强化监管合力,着力规范采购人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行为,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四是严格采购方式审核,提升采购绩效。要求采购人有效落实采购主体责任,将单一来源事项纳入单位“三重一大”研究决策议程,执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对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负责。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须提供市场调研报告、项目预算来源及明细及专家论证意见,确保采购需求合理、合规、符合财力实际,通过将单一来源执行情况纳入年度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范围,切实防止采购单位超预算、超标准、超项目需求采购,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如皋市财政局“双清单”约束筑坝守护公平竞争生态
来源:如皋市 发布时间:2025-06-03 字体:[ ]

今年来,如皋市财政局着力构建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的四项举措,通过“需求管理+负面清单、公平竞争审查+正面清单”的双约束,推动政府采购监管方式从“被动合规”向“前置把关”,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筑牢防火墙,进而守护净化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市场生态。

一是强化采购预算管理,严守采购红线。严格落实“零基预算”要求,要求采购单位依据《2025年江苏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从严从细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苏采云”平台系统及如皋市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的无缝对接和数据同步,将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作为采购计划执行、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唯一依据,进而实现无预算不采购、不得超预算采购的硬性要求。

二是明确履约验收责任,确保物有所值。及时转发省厅文件要求,进一步压实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和组织履约验收的主体责任,督促采购人在深入的市场调查和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全面落实采购需求标准法定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编制规范化、标准化;要求采购人严格按照项目需求签订采购合同,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和支付货款,切实通过加强内控管理和采购风险防控,最终实现采购目标。

三是注重部门协同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实施《南通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和《如皋市政府采购正面清单》的“双清单”约束,从落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规范本地区评审专家管理,引导依法有序竞争等方面明确政府采购当事人禁止行为,要求采购人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惠企政策,通过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与巡查、审计反馈问题的信息互动共享,进一步强化监管合力,着力规范采购人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行为,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四是严格采购方式审核,提升采购绩效。要求采购人有效落实采购主体责任,将单一来源事项纳入单位“三重一大”研究决策议程,执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对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负责。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须提供市场调研报告、项目预算来源及明细及专家论证意见,确保采购需求合理、合规、符合财力实际,通过将单一来源执行情况纳入年度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范围,切实防止采购单位超预算、超标准、超项目需求采购,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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