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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管理
来源:南通年鉴 发布时间:2018-03-01 字体:[ ]

【概况】2016年,南通市继续深化海域使用管理制度改革,所有建设用海项目均利用“直通车”制度办结基建审批手续,新增养殖用海全部实行市场化配置,建设用海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实现零突破,新增1宗海域使用权作价入股和工商注册增资登记,新增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22.5亿元,列全省首位。7月,南通市海域动态监管工作经验在全国动态监管工作会议上交流。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2016年,南通市推进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印发南通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方案。加强海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推进通吕河、团结河2条入海河流河口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启东市海洋环境监测站通过省级计量认证。推进海域生态修复工程,组织全国“放鱼日”南通主会场活动和内河集中增殖放流活动,放流苗种1400多万单位。5月下旬,国家海洋局组织的中央主要媒体“海疆生态行”采访团到南通,深入报道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南通经验。

【用海项目】2016年,南通市破解土地瓶颈,争取江苏省建设用海指标42宗671.76公顷,占全省67.1%。

【海监执法】2016年,南通市、县海监机构出动执法人员1161人次,出动执法船艇69航次,航程3.42万千米,检查用海项目449个,所辖用海项目检查覆盖率100%。对涉嫌苗头性违法用海或轻微违法行为,启动行政指导程序,督促自查自纠。开展违规用海专项治理,依法开展涉海危化品项目专项执法检查、海洋特别保护区生态环境专项执法和海岛执法,全年立案违法用海32宗,罚款2815.17万元。其中,“海盾”案件5宗,“碧海”案件13宗,罚款2608.93万元。中国海监南通市支队获评江苏省海监工作先进单位。(施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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