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支持本土法人银行发展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通辖内共有6家法人农商行,分别为南通农商行、海安农商行、如皋农商行、如东农商行、海门农商行和启东农商行。 截至2017年3月末,农商行各项资产和负债余额分别为3060.17亿元和2876.87亿元,各项贷款和存款余额分别为1353.08亿元和2410.74亿元,分别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和存款的18.36%、20.45%。 其中南通农商行3月末各项资产、各项负债余额为690.05亿元、648.42亿元,各项贷款和各项存款余额为328.52亿元、568.6亿元,分别占市区(含通州)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和存款的9.2%、10.23%;资本充足率12.79%,比年初上升了0.25个百分点;流动性比例79.32%,比年初上升6.16个百分点;成本收入比31.55%,比年初下降2.14个百分点;资产利润率1.11%,比年初上升0.39个百分点;净息差2.17%,比年初下降0.13个百分点。账面不良贷款余额24.91亿元,比年初增加400万元;不良贷款率1.84%。关注类贷款余额48.01亿元,比年初增加4.3亿元;逾期贷款余额38.42亿元,比年初增加2.27亿元。 二、目前已做的工作以及下阶段措施 一是引领精细化管理,推进机构转型发展。2016年召开农商行监管暨精细化管理先行区建设工作会议,明确监管工作重点是今后2-3年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出台南通市农商行精细化管理指导意见,细化精细化管理建设目标,推动机构找准战略转型落脚点,并对辖内农商行落实精细化管理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推动和评估。2017年继续推进先行区建设。支持农商行参与本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引导农商行加强资本管理,支持农商行强化内源性资本补充、拓展外源性资本补充,支持本土农商行增资扩股,做大做强。2016年以来已同意南通、海安和海门农商行增加注册资本,提高发展基础。如皋农商行新三板上市工作已完成确权,海门农商行和如皋农商行已成功发行二级资本债。南通农商行成为全国农信系统内首家发行绿色金融债的机构。 二是综合运用监管工具,牢守风险底线。强化流动性风险管控。将资金业务杠杆率、同业负债依存度等指标纳入流动性指标的日常监测,督促机构按月、按日达标;要求资金业务期限错配严重的机构开展流动性风险管理自评估,安全度过两次钱荒。制发案件防控工作意见和合规风险管理工作的监管意见,从员工贷款集中管理、飞行检查频度、抵质押权证集中保管及印章管理等关键控制点入手,提出序时完成要求,强化法人负责和责任追究,实现案防关口前移。对运营业务集中管理后出现抵质押权证电子盘点漏洞等问题,及时提示风险。全辖法人机构继续保持零发案。 三是创新监管手段,强化资金业务监管。组织包括资金业务分管行长、从业人员、内审合规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参加的资金业务闭卷测试,促进高管人员和内部监督人员学政策、懂要求、会管理、能监督。对资金业务组织评估和检查,揭示交易对手尽职调查不足、非保本理财产品不能穿透的问题。开展专题监管会谈,对同业不对账、中介介绍业务、票据封包入库等市场规则提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 四是加大对市区企业上市扶持力度。关于支持企业上市方面,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通政发[2015]45号),对成功在境内外交易所上市的奖励150万元;境内上市公司首发融资按其在南通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 下一阶段,将考虑提高上市成功奖励标准。将原有的上市成功奖励总额从150万元提高到250万元,并实行分阶段奖励。具体如下:入轨企业首次向省证监局申报辅导备案的,奖励企业100万元;首次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发申请的,奖励企业100万元;成功上市后,再奖励50万元。对借壳上市和境外上市的,成功上市后一次性奖励250万元。 将考虑增加股改规范补助。对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因改制规范或财务调整产生的成本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助。 五是加大不良资产处置。支持本地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在充分发挥联濠资产管理公司职能作用的基础上,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探索建立南通市地方法人资产管理公司,综合运用债务重组、资产重组、并购重组、不良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手段,对不良资产进行整合,降低实体经济的负债率和杠杆率。开展贷款质量真实性核查,鼓励银行加快不良贷款核销和处置。 六是加强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地方政府与金融监管部门工作协调,加快构建部门联动、综合监控、分级管理的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体系,不断完善金融风险预警监控机制、金融市场舆情快速反应机制、金融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着力化解企业资金链风险,做大做实市县两级企业应急互助基金,有效隔离和拆分担保圈,防止风险扩散和引发连锁反应。加强地方金融特别是民间融资监管,探索设立专门金融法庭,推行金融案件审判程序繁简分流,提高不良资产司法处置与执行效率。完善金融执法体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内幕交易等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和恶意逃废债、恶意脱保等行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南通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