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提出者: 朱继兵 提案号: 293
标题: 关于加强涉农社区停车难管理问题的建议
提案内容:
承办单位: 主办: 崇川 协办:
答复日期: 2017-06-30
答复内容:

朱继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涉农社区停车难管理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朱代表的建议,该提案认真研究了涉农社区停车难的现象,并对如何解决提出了具有指导性的合理化建议。我区将针对该项议案,认真分析目前小区停车与行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通过以下手段破解社会的难题。

一、解决无效占用

今年5月份以来,由市交警支队牵头、各部门配合、各街道的属地实施下,我区制定了“证据固化、一车一档、委托清理、统一停放”的清理流程,通过与交警部门的配合,截止目前,我区共计清理“僵尸车”666辆,清除率达到100%,有效解决了停车位被“僵尸车”无效占用的情况。

二、治理措施

1、合理利用道路两侧有效空地实施划线,增划临时机动车停车泊位、非机动车停车位,设置标志牌和禁停隔离护栏、警示桩等。

2、在商业繁华区、主要街路单侧或双侧,在不占用盲道,不影响非机动车、行人正常通行和商家利益的前提下,合理划线设置停车泊位。有条件的区域,引入智慧停车理念,试行收费停车。

3、在新村小区,根据新村居民机动车保有量,合理布局新村内部停车泊位,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可增设小区出入起落杆。今年我区板桥东村、光明南村、新城东苑街小区已完成了小区停车位改造。新村内部停车泊位不足部分,可根据条件在周边次干道、背街小巷等路段增设划线夜间临时停车位。新村内部道路增设停车位的,可根据道路通行状况,实行单循环通行。

4、对违法侵占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不按规定停放的,依法采取预先告知(张贴警示标签)、劝离、罚款和拖移车辆等方法进行管理。

5、合理规划临街机关、企事业、商场等单位门停车场和停车泊位,并督促落实沿街单位和商家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状”规定,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三、进一步综合执法

我区将进一步推进城管体制改革,扩大综合执法权限,针对停车问题试点综合执法,将人行道、小区道路等区域的停车执法管理统一由一个部门来集中行使,解决之前的执法权利交叉、推诿等问题。

 

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