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提出者: 俞晓和 提案号: 189
标题: 关于清理公路测速设备的建议
提案内容:

 公路测速是必须的,这对保障道路通行安全很有必要。然而,按照有关规定,公路安装测速设备对间距是有规定的,应该在10公里以上,但现在南通境内的许多公路设置测速设备并没有按照规定,仅以前36省道为例,从南通市区到海门市区短短40多公里就有近10个测速器,这严重影响了道路的通行能力。为此建议:要对南通境内所有公路测速设备进行清理,严格按照规定,提高公路的通行能力。

承办单位: 主办: 协办:
答复日期: 2016-06-14
答复内容:

俞晓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公路测速设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之势,而超速行驶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诱因之一。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积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我局交警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通行秩序较乱、交通事故较多或存在较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进行限速和抓拍处罚。目前,老336省道南通市区至海门市区段仅在通州境内92KM+650处有一处在用双向测速点,该测速点依法经过公示,设备标定合格,标志标牌齐全。

合法、规范进行测速和处罚既是公安执法的要求,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2014年,我局交警部门根据公安部相关要求,已经对全市测速点逐一进行了清理,并严格实行审批报备制度,目前全市各测速点均设置合理、测速设备标定合格有效、标志标牌齐全,并通过互联网平台对外进行了公布。对一些事故易发路段设置间距较近的测速点,均增设有限速标志标牌以及诱导屏等设施,提醒警示过往驾驶人和行人。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全市测速点位的审批和备案工作,并根据交通管理实际适时调整相关点位,配套相关管理措施,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设置。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

 

南通市公安局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