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提出者: 陈伯森 提案号: 243
标题: 关于启动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议
提案内容: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各类地下管线日益增多,同时存在建设维护管理混乱,施工交叉作业事故隐患严重,道路反复无序挖掘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并给城市交通及人民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等问题。因此,建设以节约用地、节约成本、杜绝“马路拉链”、便于长效管理为目标,集中铺设电力、通信、燃气、给排水等各种市政管道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迫在眉睫。为加快推进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十三五”期间探索建设城市地下管廊的工作部署,提出以下建议:

    一、统筹安排、制定规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南通实际,按照合理利用地下空间、适当预留未来发展空间的原则,科学编制城市地下管廊建设规划,并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规划互相衔接。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合理安排和确定建设区域、内容、标准和时序,通过顶层设计,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提升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可持续性。
    二、落实投入、尽快启动。一是将地下管廊建设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发挥财政资金的动向、杠杆作用。二是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增加投入。三是采用PPP等方式,通过市场化手段,拓宽投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地下综合管廊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引导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参与投资,采取多种市场化模式,实现投资主体社会化、多元化。在此基础上,尽快启动我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三、加强领导、协同推进。成立市地下管廊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展改革、住房建设、规划、财政、供电、通信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地下管廊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并协调各部门和管线单位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地下管廊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同时,明确牵头部门和各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并加强协同配合,合力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承办单位: 主办: 建设局(建工局) 协办: 财政局 规划局
答复日期: 2016-06-14
答复内容:

陈伯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启动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简称综合管廊)是在城市地下建造市政公用隧道空间,将两种以上(电力、通信、供水等)市政公用管线,根据规划的要求集中铺设在一个构筑物内,实施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由于综合管廊具有承载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节约城市土地资源、减少城市道路开挖、延长市政管线寿命、节约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城市防灾能力的突出优点,建设综合管廊已成为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更新和改造以及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趋势和潮流。

我市地下综合管廊工作在国家住建部、省住建设厅的相关政策和文件指导下稳步推进。2014年我局组织财政、审计、交警、城建建团、城建中心、设计院等单位对济南、青岛等地的地下综合管廊进行调研。在2015年城建计划中安排了东部金融文化集聚区道路及相应综合管廊项目。城建集团已委托上海城建院对东部金融文化集聚区进行地下综合空间研究,该区域的综合管廊项目建设将结合招商情况逐步推进。

2015年6月,省住建厅转发了住建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要求各省辖市要在2015年底至少启动1处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在2015年底编制完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并报省住建厅进行技术论证,各地要根据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并于每年年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2015年,结合火车西站和轨道交通建设,我们拟推进火车西站区域地下管廊工程,城建集团委托设计单位对火车西站区域同步建设地下管廊进行专题研究。设计单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建设规模、投资方式、管理模式等情况待研究方案成熟后,将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汇报。

2016年初已启动我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前期相关工作。5月初编制完成《南通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招标公告,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开招标,预计6月份确定该专项规划的编制单位,下半年完成该专项规划的编制及报批工作。在招标前,我局会同规划局、民防局等部门,重点就老城区结合轨道交通和废弃人防设施建设综合管廊的可行性进行初步研究。省厅也派出专家组对我市设想进行了初步调研,认为我市设想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我们将按照南通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统筹各类管线实际发展需要,并突出南通特色,利用我市地下轨道交通建设契机,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科学编制《南通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目前,正在对啬园路快速化改造和跃龙路扩建工程采用综合管廊进行方案论证。下一步,将按照南通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适时启动南通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建设。

在资金筹措上,市财政局将根据年度城建计划安排,保障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项目投资需求,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补助。同时将加大投融资机制创新力度,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经营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收益票据等募集资金,用于南通综合管廊项目建设。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