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提出者: 顾玲 提案号: 248
标题: 关于促进电子商务更好发展的建议
提案内容:

电子商务作为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与传统流通方式相比,缩短了流通时间,降低了流通费用,提高了流通效率。南通市电子商务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虽然产业基础相对薄弱,以及上下游企业缺少相互支撑和聚集效应,但电子商务服务业已经处于成长期,针对目前电子商务应用在地区,城乡和企业间发展还不平衡,农村、中小企业和传统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亟待扶持引导的现状,现就如何促进电子商务更好发展有以下几点不甚成熟的建议。

    1 、完善对企业互联网发展进行监督监管的法律法规及条款。
    目前已有一大部分南通市电子商务企业已经与淘宝、天猫、京东商城、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但存在恶意价格竞争、产品质量不过关等现象,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利于南通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建议能够完善相关监督监管的法律条款,约束企业公平竞争,同时政府在制定监管政策的同时,应该根据市场约束情况进行选择,确保监管政策与市场约束机制相协同,促进电子商务市场健康良性的发展。
    2 、政府应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工作时并对于相关“触网”企业加大奖励及资金扶持。
    结合南通实际情况,对于南通电子商务工作推进发展过程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单位,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拨付专项资金,予以奖励扶持。政府应加快出台与之匹配的相应政策措施,推动南通市电子商务市场加快发展。一是出台鼓励政策,奖励电子商务业绩突出的企业,二是出台相关资金扶持政策,对电子商务规模较大的企业给予补助,充分发挥政企合作优势,共同推进南通电子商务高速发展。
    3 、建立南通市电子商务商会,促进电子商务更快更好的发展。
    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但传统企业仍以线下批发、零售为主要销售渠道,或是盲目的推进电子商务线上业务,但缺少专业的人才及指导,结果不佳。因此建立一个专业的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的重要性更为突出。目前南通市尚未建立涵盖多行业的电子商务商会,建议可以由政府商务局牵头组织成立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为南通市大、中、小型企业提供服务、指导,同时电子商务商会也能协助政府部门推动南通本地电子商务更快更好的发展,营造电子商务应用、发展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4 、加快推进电子商务示范中心建设,建立以南通市为中心的互联网集聚效应。
    从电子商务发展现状来看,政府有必要创建电子商务示范中心,充分发挥龙头效应和示范效应,形成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效应,打造电子商务产业链。重点围绕贸易零售平台、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社区服务平台、综合服务平台服务和应用,培育电商示范企业,建立以南通市为中心的互联网聚集效应。
    相信南通市电子商务的发展必定会取得更加优秀的业绩!
承办单位: 主办: 商务局(口岸委) 协办: 发改委 财政局 工商局
答复日期: 2016-06-14
答复内容:

顾玲代表:

您提出的《对于如何促进电子商务更好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工商局、财政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相关工作推进,现答复如下:

电子商务已广泛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成为企业拓市场、降成本的新渠道,消费者便利消费的新选择,也是政府保增长、促消费、调结构的新手段。在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推动下,电子商务在工业、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长,应用水平快速提升,正在形成与实体经济逐步融合发展的态势。据市工商管理局统计,目前全市建有企业网站1.2万家,网店1.1万家,第三方交易平台6家。近年来,市政府相关部门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力度不断增大,电子商务促进工作体系初步建立,市场监管、政策扶持、协会组建、载体建设等基础性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一、加强监管,规范发展。为严厉打击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市工商管理部门充分发挥网络交易监管职责,结合南通本地实际及消费者关注的重点,积极探索执法思路,创新执法手段。为掌握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市工商局通过网络交易监测系统,收集全市网站、网店数据,初步建立了全市网站、网店和网络经营者商品数据库,为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奠定基础。为规范网络经营者资质,市工商局在全市部署开展了电子标识公开申领工作,要求全市范围的网站、网店经营者(第三方平台经营者除外)及时申领、公开电子标识。通过电子标识公开申领工作实现网络经营者数据库的实地核对,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为规范第三方平台的网络零售活动,我局转发了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督促相关网络零售第三方经营者完善交易规则备案。

二、加大扶持,促进发展。基于南通电子商务的产业特色、发展现状和目标定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整合了全市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政发〔2015〕45号),将中国家纺城电子商务产业园、南通市综合电子商务产业园纳入全市首批9个示范性服务业集聚区之中,重点扶持和引导,在电子领军企业奖励、平台建设补助、产业基金引导、资源要素倾斜、工作绩效评定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奖励和扶持政策。

此外,我局充分利用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对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城乡电子商务应用项目、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以及乡镇商贸物流及配送项目进行奖补,扶持资金累计超过500万元。

三、建立商会,服务发展。我市电子商务商会已于2012年8月成立,现有会员数量100多家,主要覆盖家纺行业的设计、生产、销售、物流等企业,旨在推动会员企业快速成长,并搭建政府、企业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纽带。2015年,我局积极配合省商务厅完成省电子商务协会的筹备组建工作,积极推动我市淘金科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当选省协会副会长单位,推荐我市15家企业加入了省电子商务协会。

四、集聚示范,引领发展。一是加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发展政策研究。我局不断强化对崇川区综合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通州区家纺电子商务产业园创新发展的指导和服务,研究制定了专项发展扶持政策,明确了2015-2017三年发展目标和扶持标准,全部列入《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二是鼓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因地制宜开展产业园区建设。海安县规划建设了开发区电商产业园、高新区天赋力电商园区和物流园电商中心等三个专业性电商园区,已入驻电商及相关服务配套企业达160余家。海门工业园区已确定把广亿纺都城作为该地区的电子商务产业园,海门市常乐镇利用本地红木产业优势,正积极打造以销售红木产品为主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如皋市高新区以江苏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获批为契机,着力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构建电商产业集群。三是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进一步培育我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聚集区),我局根据省商务厅部署,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企业开展创建申报工作,目前全市已拥有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2个,省级示范企业3家,国家级示范企业1家,电商集聚发展的示范效应初步显现。

但正如您指出的那样,总体上讲,我市电子商务的发展还不平衡,城乡地区,企业之间差距较大,电子商务的发展还不规范,存在着无照经营,虚假宣传,以次充好,售后服务差,消费维权困难等问题。因此,我们将从以下四方面着手,推动我市电子商务更好更快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市工商管理局将加强网络经营者资质的审查,推动第三方平台共享经营者主体信息、经营信息,同时研究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企业信用惩戒机制,并通过公开和共享的信用信息,建立电子商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实施。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推动出台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办法,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意见。此外,我局还将主动参与省级层面电子商务相关规章的研究制定,积极配合国家相关部门推进电子商务立法。

三是进一步加强商会建设。我局将指导商会更广泛的吸纳电子商务及相关行业成员,拓展覆盖领域,提升商会的服务功能和水平。鼓励商会在人才培训、行业统计、会员活动等方面发挥作用,为行业发展营造宽松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是进一步深化集聚区建设。我局将继续以示范创建为抓手,积极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在加强电子商务应用过程中实现创新发展,引导现有示范基地更好发挥集聚示范效应,促进我市商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上规模、拓领域、提水平。

感谢您对电子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加快完善电子商务工作促进体系,持续增强电子商务发展的推进力度,不断提升推进举措的效率和成果,引导、规范和促进我市电商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专此答复。

 

南通市商务局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