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玲代表: 您提出的《对于如何促进电子商务更好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工商局、财政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相关工作推进,现答复如下: 电子商务已广泛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成为企业拓市场、降成本的新渠道,消费者便利消费的新选择,也是政府保增长、促消费、调结构的新手段。在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推动下,电子商务在工业、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长,应用水平快速提升,正在形成与实体经济逐步融合发展的态势。据市工商管理局统计,目前全市建有企业网站1.2万家,网店1.1万家,第三方交易平台6家。近年来,市政府相关部门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力度不断增大,电子商务促进工作体系初步建立,市场监管、政策扶持、协会组建、载体建设等基础性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一、加强监管,规范发展。为严厉打击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市工商管理部门充分发挥网络交易监管职责,结合南通本地实际及消费者关注的重点,积极探索执法思路,创新执法手段。为掌握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市工商局通过网络交易监测系统,收集全市网站、网店数据,初步建立了全市网站、网店和网络经营者商品数据库,为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奠定基础。为规范网络经营者资质,市工商局在全市部署开展了电子标识公开申领工作,要求全市范围的网站、网店经营者(第三方平台经营者除外)及时申领、公开电子标识。通过电子标识公开申领工作实现网络经营者数据库的实地核对,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为规范第三方平台的网络零售活动,我局转发了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督促相关网络零售第三方经营者完善交易规则备案。 二、加大扶持,促进发展。基于南通电子商务的产业特色、发展现状和目标定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整合了全市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政发〔2015〕45号),将中国家纺城电子商务产业园、南通市综合电子商务产业园纳入全市首批9个示范性服务业集聚区之中,重点扶持和引导,在电子领军企业奖励、平台建设补助、产业基金引导、资源要素倾斜、工作绩效评定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奖励和扶持政策。 此外,我局充分利用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对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城乡电子商务应用项目、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以及乡镇商贸物流及配送项目进行奖补,扶持资金累计超过500万元。 三、建立商会,服务发展。我市电子商务商会已于2012年8月成立,现有会员数量100多家,主要覆盖家纺行业的设计、生产、销售、物流等企业,旨在推动会员企业快速成长,并搭建政府、企业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纽带。2015年,我局积极配合省商务厅完成省电子商务协会的筹备组建工作,积极推动我市淘金科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当选省协会副会长单位,推荐我市15家企业加入了省电子商务协会。 四、集聚示范,引领发展。一是加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发展政策研究。我局不断强化对崇川区综合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通州区家纺电子商务产业园创新发展的指导和服务,研究制定了专项发展扶持政策,明确了2015-2017三年发展目标和扶持标准,全部列入《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二是鼓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因地制宜开展产业园区建设。海安县规划建设了开发区电商产业园、高新区天赋力电商园区和物流园电商中心等三个专业性电商园区,已入驻电商及相关服务配套企业达160余家。海门工业园区已确定把广亿纺都城作为该地区的电子商务产业园,海门市常乐镇利用本地红木产业优势,正积极打造以销售红木产品为主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如皋市高新区以江苏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获批为契机,着力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构建电商产业集群。三是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进一步培育我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聚集区),我局根据省商务厅部署,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企业开展创建申报工作,目前全市已拥有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2个,省级示范企业3家,国家级示范企业1家,电商集聚发展的示范效应初步显现。 但正如您指出的那样,总体上讲,我市电子商务的发展还不平衡,城乡地区,企业之间差距较大,电子商务的发展还不规范,存在着无照经营,虚假宣传,以次充好,售后服务差,消费维权困难等问题。因此,我们将从以下四方面着手,推动我市电子商务更好更快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市工商管理局将加强网络经营者资质的审查,推动第三方平台共享经营者主体信息、经营信息,同时研究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企业信用惩戒机制,并通过公开和共享的信用信息,建立电子商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实施。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推动出台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办法,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意见。此外,我局还将主动参与省级层面电子商务相关规章的研究制定,积极配合国家相关部门推进电子商务立法。 三是进一步加强商会建设。我局将指导商会更广泛的吸纳电子商务及相关行业成员,拓展覆盖领域,提升商会的服务功能和水平。鼓励商会在人才培训、行业统计、会员活动等方面发挥作用,为行业发展营造宽松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是进一步深化集聚区建设。我局将继续以示范创建为抓手,积极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在加强电子商务应用过程中实现创新发展,引导现有示范基地更好发挥集聚示范效应,促进我市商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上规模、拓领域、提水平。 感谢您对电子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加快完善电子商务工作促进体系,持续增强电子商务发展的推进力度,不断提升推进举措的效率和成果,引导、规范和促进我市电商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专此答复。 南通市商务局 201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