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提出者: | 郭建冬 | 提案号: | 229 | |
标题: | 关于推进驻地网通信设施建设相关法规文件落实的建议 | |||
提案内容: | 商业开发建筑和住宅小区中,通信配套设施需要和土建同步施工,部分属于隐蔽工程,其建设质量是持续提供通信服务的重要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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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政务中心 | 协办: | |
答复日期: | 2016-06-15 | |||
答复内容: | 郭建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驻地网通信设施建设相关法规文件落实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包括通信设施在内的《南通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已经拟定,正待审定后正式颁布。即将出台的《南通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中规定,规划部门负责地下管线的规划管理和信息管理;城建部门负责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地下管线行业管理部门、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下管线相关工作。 虽然《南通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还在审定过程中,但我局已根据其主要精神,已将通信、广电等管线工程的审批工作纳入审批流程。例如:在方案审查阶段,将管线综合设计作为方案设计的必备材料,在各职能部门联审时组织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您的建议非常及时,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启发。我局将认真吸收借鉴您的建议,在下一步相关管线工程的审批过程中,认真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1.在方案审查阶段,结合部门联审,组织相关管线的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以及通信等相关行业协会共同参与,更好地落实各项法规和规范。 2.在图审阶段,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联合审图工作,将目前尚未纳入审查的管线设计(如通信管线的户内部分),纳入设计审查,从而将相关管线设计按规范要求真正落实到施工图设计中。 3.进一步优化与其他部门的审管联动和协同机制,强化与通信行业协会的联动,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有利政策,共同做好管线建设监督、管理、验收等工作,将各项法规规范落实到位,以确保建设质量。 专此回复。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2016年6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