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提出者: 冶然 提案号: 035
标题: 关于严格执行教育法规,控制学生在校时间的建议
提案内容:
 现象:
据了解,我市有些农村初中生(尤其是初三毕业班)一般早晨6:30左右到校,晚8:50左右下晚自习。减去用餐、课间约休息2小时半。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基本在12个小时以上,严重超过了国家规定标准时间。
学生晚自习基本被老师包干上课,回去作业一般要做到夜间10点多,11点左右方能入睡。
分析:
一、 超长学习时间违背教育法规
    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原国家教委、卫生部发布施行的《卫生工作条例》第5条规定:学校应当合理地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得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8小时。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
1994年11月10日,原国家教委公开发表了《关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文件中还规定“要教育学生,并与学生家长配合,原则上保证小学生每日有9小时以上的睡眠,初中生9小时以上的睡眠,高中生8小时的睡眠。”
(在国外,高中生在校时间为5小时左右,初中生为4小时左右,小学生为3小时左右。)
二、 超长学习时间违背身心发展规律
超长时间学习,导致睡眠不足,严重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发展。  
超长时间学习,导致学生被圈养、被学习、被教育。长此,学生自我空间缺失,自主学习能力得不到培养。个性彰显、创造性释放、想像力飞扬更是被作业、考试磨得平平。
超长时间学习,导致睡眠不足,会影响生长激素的分泌,影响长高。睡眠是增强人体免疫力的过程,经常睡眠不足会使身体免疫力降低,导致种种疾病发生,如神经衰弱、不可逆转的近视(有的初中生班级近视率高达70%,中等近视的高达10%以上)、食欲下降、月经不调、感冒月余不愈等等。
睡眠不足的“特困生”,注意力不易集中,记忆力减低,思维迟钝等情况,影响大脑的创造性思维,这样就会影响青少年的学习。睡眠不足的少儿易发生情绪低落、烦躁易怒,或焦虑紧张、抑郁孤独等表现。
    前不久,有看似强壮男生学生上课晕厥,经人民医院医生诊断,长期严重的睡眠不足,缺少锻炼出现血压不稳、晕厥症状。
三、 建议:
严格执行教育法规,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实施素质教育,还学生上美术音乐等常识课的权利!
承办单位: 主办: 教育局 协办:
答复日期: 2015-06-30
答复内容:

冶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执行教育法规,控制学生在校时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对“控制学生在校时间,规范办学行为”工作高度关注和重视,成立相关专门工作小组,采取一系列措施,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努力。

一是认真传达并贯彻落实“减负“精神。定期召开县(市、区)相关部门、处室负责人会议,按照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要求和2013年教育部公布的《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征求意见稿)》的精神,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明确要求,确保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

二是深化以课堂改革为核心的教学改革。推进“高效课堂”建设,探索多样化的高效课堂教学模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区域内涌现出“学程导航”、“活动单导学”等教学模式,成为“减负”的重要抓手。

三是开展专项调研、明察暗访,及时查处加班加点、分快慢班、排名次、不执行国家课程等违规办学行为,做到违规必究,违规必惩。

四是深入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通过建立全面科学的评价机制,引导学校、家长、社会树立新型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

今后,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确保有序高效的贯彻执行各项“减负”规定。

一是加强宣传和引导,转变学校和家长教育观念,使得全社会都明白个体差异是正常现象,评价人才的标准应多样化,为学生全面发展营造宽松和谐的成长环境。 

二是切实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课外作业量以及考试次数、难度。实施课业负担评价、举报、处置制度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三是深化中考改革,实施综合素质评定、学业水平测试、中考科目考试“三位一体”考核评价,努力探索综合录取、推荐录取、特长生录取与注册入学相互补充的多元录取机制。

四是指导学校优化管理,严格执行教育法规。如:执行教学时间规定;开全开足规定课程;实施分层递进教学;改革作业形式,积极开发校本化的教学(作业)资源等。

 

南通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