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提出者: 汤子康;张宝余;包卫红;俞宝珍;茅炜炜;黄怡宇;翟峰;茅敏勇;徐东利;黄德冲;徐忠;俞晓和 提案号: 243
标题: 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南通经济转型升级的建议
提案内容:
案由:
   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已成为决定区域经济能否快速、持续发展的关键。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必须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指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大幅度提高国家自主创新能力”。要求我们必须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把科技进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推动力量,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竞争力的中心环节,把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面向未来的重大战略选择。因此,我们也必须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南通经济转型升级。
案据:
近年来,我市抢抓江苏沿海开发与长三角一体化两个国家战略带来的机遇,把科技创新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以创新发展推动转型升级,有力地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在推进科技创新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创新资源还较缺乏。我市的创新资源实力,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与苏南等经济发达地区比还有较大差距。我市引进高层次科研院所工作虽已起步,但大多数仍然处在建设阶段,在人才团队引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地方机制创新方面仍显不足。二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高。科技型企业比重较小,企业自主研发能力较低;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还不强,无专利、无商标、无著作权的“三无”企业还大量存在;部分企业自主品牌意识仍不高,知名品牌较少,自主品牌增加值增长乏力,整体竞争力不够强;有许多企业不具备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备案条件,没有享受到国家税收普惠制政策的支持。三是创新投入力度还不大。市本级财政科技拨款低于苏南,一些县(市)区级财政对科技投入的“真金白银”偏少。四是创新政策落实还不到位。现在我们很多创新政策都有了,可是政策的执行效果却不尽人意,当科技创新政策落实与其他指标要求相矛盾时,往往就会被搁置。在高企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方面与苏南还有差距。
方案:
与全国其他城市一样,南通经济发展也正处于结构调整阵痛期、增长速度换档期。新常态对我市经济增长的速度也将有一个由高速向中高速的调整,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而言,最明显的特征应该是增长动力的多元与转换,即由过去投资驱动、要素驱动到与创新驱动并举转变,由偏重增长速度向速度、效益、质量并举转变。南通作为创新型城市,需要通过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整合资源,聚集创新要素,强化特色打造,努力推进南通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提升创新能力。坚持“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协同破题”,重点将创新资源引入企业,研发机构建在企业,科技服务覆盖到企业,创新政策落实到企业,建立覆盖企业初创、成长、发展等不同阶段的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壮大“自主创新、自创品牌、自谋创业、自我提升、自有标准”企业集群,构建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梯队发展格局,使企业真正成为科技投入主体、研发创新主体和引才用才主体,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
二是突出产业技术创新,壮大转型实力。实施创新驱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是主攻方向。着眼“一区一产业”的特色培育,继续推进省级高新区创建工作,推进“三创”核心区建设和科技产业园区提质。充分发挥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改革“试验田”作用,培育种子产业,打造引领南通产业技术创新品牌。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从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出发,每年遴选2-3条重点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实行技术创新体系集成支持,重点围绕形成完整的产业链,针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瓶颈,组织实施战略新兴产业核心技术前瞻性研究项目和重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技术创新的重点突破带动产业整体发展,促进战略新兴产业加速集聚,提高产业竞争实力。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在南通实施,加快承接一批国家“863”、“973”重大计划项目,力争在前沿先导技术和核心关键技术率先取得突破。
三是突出创新资源集聚,激发创新活力。健全“政产学研金”合作体系。重点健全政府、高校、园区、企业、研究机构、中介服务等多主体协同创新机制,加强与国内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加速高校科研机构创新资源向南通集聚,向企业转移与扩散。加强协同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培育组建一批高水平、有影响力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协同创新研究院、高等院校协同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组织,促进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上的融合。推动与国际创新资源链接。支持企业参与国际间技术创新活动,通过联合研发、定向研发、收购技术等多种形式,迅速切入创新链的高端环节。深入实施“产业人才发展312行动计划”,做好创业创新人才团队和科技领军人才的引进培育工作。
四是突出创新创造服务,增强创新动力。重点是在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公共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科技政策服务和科技项目服务等方面下功夫。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加快提升知识产出质量,加大执法维权力度,营造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创新竞争环境。大力发展技术市场,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南通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为企业和创新创业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创新科技资金投入方式,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和力量参与科技创新,充分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承办单位: 主办: 科技局 协办:
答复日期: 2015-06-30
答复内容:

汤子康代表: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南通经济转型升级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了我市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分析了我市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存在创新资源缺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高、创新投入力度还不大、创新政策落实还不到位等问题,确实是当前需要重点加以解决的问题。您提出的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提升创新能力;突出产业技术创新,壮大转型实力;突出创新资源集聚,激发创新活力;突出创新创造服务,增强创新动力等四个方面的措施是建设创新体系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我们予以采纳。

一、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成效

“十二五”以来,全市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坚持把调结构、促转型作为科技创新工作的首要任务,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设科技创新体系,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强有力地科技支撑。

1、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全市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9%,年均提高1.2个百分点;科技创新投入和产出大幅增长,全社会研发投入四年累计达到450亿元、年均增长18%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预计达到2.48%。累计申请专利17.5万件、授权专利10.2万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1.5件。有54项成果荣获省以上科技进步奖,其中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国家科技发明奖二等奖1项。得益于综合实力的提升,我市被列入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连续四年进入福布斯中国大陆创新能力25强排行榜。

2、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紧紧围绕经济转型升级配置使用科技创新资源,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进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总量快速增长、质态逐步优化,占全省份额不断提升。2014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5501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43.6%,占全省份额由2010年的8.57%提升至9.43%。新兴产业发展迅猛,2014年达到418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33.1%,新能源产业形成风电、光伏、汽车电池等特色产业链条;通用航空、智慧建筑、机器人等“种子”产业培育取得突破。科技创新在支撑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加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不断完善,企业创新资源配置能力、自主研发能力和开放创新能力逐年提高。目前,全市85%以上的研发投入由企业完成,85%以上的科技平台建在企业,85%以上获奖成果来自于企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85%以上进入企业。建有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2家、省级11家、高新技术企业663家。建有国家级研发机构5家、省级301家、市级895家,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企研发机构建有率达到94.9%,全省第一。承担省以上科技项目能力逐年增强,四年累计获省以上科技项目6200余项、资金12.5亿元,促进了企业技术创新和高端突破,累计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产品2900件、国家重点新产品70件;企业申请专利、授权专利占全市比重达到75 %、76%,四年提高了38个和41个百分点。

4、创新创业载体集聚发展能力更加凸显。持续推进国家级开发区、高新区创建升级,建有6个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11个省级开发区(高新区)和14个跨江合作园区,特别是南通高新区成功晋升“国家队”,成为创新转型的重要载体,建有省级高新区2家,国家大学科技园1家,省级科技产业园15家。全市建有单体“三创”核心区13个、面积达315万平方米,在建面积94万平方米,建有科技企业孵化器64家,其中国家级8家、省级23家,入孵企业由2010年的1276家增至1990家。

5、科技创新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已与全国150多家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拥有国际合作基地1家、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家,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家、省级14家,创投、风投机构总数达106家。采取行政化推动、企业化运作方式成立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成功引进清华大学组建创源科技园;与中科院、南京大学等合作在光电、智慧建筑、新材料等领域布局高层次科研院所17家,先后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人才107名。

二、我市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今后我们将围绕“落实科技创新工程,实现科技竞争力江苏苏中领先”要求,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切实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创新企业培育机制,促进企业成为自主创新主体。

一是着力培育科技企业家。每年组织1-2批企业家科技创新知识培训班,讲授产业技术发展动态、核心技术研发情况、科技管理、科技政策等知识,以此增强企业家科技意识和管理水平。同时通过采取选任产业教授、组织外出考察、产学研对接等形式,拓展企业家的视野、思维,增强自主创新意识。

二是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实施科技企业“瞪羚计划”,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健全“创业孵化、创新支撑、融资服务”的科技中小企业育体系,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加大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力度,充分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增强其整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的能力,通过并购重组、开展委托研发和购买知识产权,加速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大幅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创新型企业和行业骨干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鼓励和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手段,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核心竞争力。

三是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坚持以国家级为龙头、省级为重点、市级为基础,重点支持中天科技、中洋集团等行业龙头企业建设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金通灵、中集等骨干企业创建省级重大研发机构。加大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的培育和指导力度,组织认定一批市级企业协同创新研究院、工程技术中心,通过考核奖励、末位淘汰等机制,不断提升研发平台建设水平。鼓励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采取不同模式建设研发中心、检测中心、设计中心、中试基地等企业研发机构,确保研发机构实现全覆盖

2、加大特色产业培育,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

一是高端化提升产业竞争优势。紧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着眼“一区一产业”的特色培育,聚焦特色、错位发展。统筹新兴产业空间布局,超前部署通用航空、新一代电子信息、3D打印、智慧建筑、机器人、物联网等前瞻性产业,着力发展海洋工程装备、纺织服装、智能电网、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优势产业,加快形成错位发展、特色明显的产业格局。

二是规模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争取国家(重大专项、863计划、973计划)、省重大科技项目为重点,以市级重点科技项目为基础,鼓励龙头型大企业牵头组织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的联合攻关,攻克一批影响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鼓励广大企业不断开发新产品,形成一批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产品,并实现产业化。鼓励龙头企业联合行业内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带动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产品升级。

三是集聚化提速科技服务业。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建设具有资源集合、产业集群、服务功能集成的专业性、特色性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大力引进龙头骨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排出一批重点骨干型的、产业型的科技服务业企业,作为今后几年重点扶持的对象,推动科技服务机构和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鼓励企业开展物联网、云计算、工业设计、IC设计、创意设计等专业技术服务,大力发展传输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和IT技术服务业。

3、创新技术转移机制,促进产学研全面合作。

一是大力引建高层次院所。着力引进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的专业性研究所。支持高新区、科技园瞄准中科院系统研究院所和国内“985”、“211”工程系列高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围绕主导产业采取灵活多样的共建模式引进建设产业技术科研院所。在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现代家纺、智能建筑、新一代电子通信、新材料等产业领域,重点布局建设5个产业技术研究院,辐射带动南通产业技术创新向高端跨越。

二是大力组织产学研合作。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和大学、高层次科研院所通过共建研发机构,共同开展前瞻性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研究,推动产学研合作从成果性松散模式向实体性紧密模式转变,实现互动双赢。鼓励企业提前介入高校、科研院所早期研发,重点吸引校院所高新技术或重大成果来通转化和产业化。建设产学研合作平台,大力发展技术交易市场,发布企业技术需求和高校院所科研成果信息。不断拓展产学研合作空间,举办大型产学研活动,办出特色、办出品牌、办出成效,形成我市产学研合作标志性亮点,促进国内优质创新资源向我市集聚。

三是大力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做好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支持科技型企业“走出去”,利用全球科技资源、引进全球先进技术、吸收全球先进成果;吸引国际组织和跨国公司、研发机构“走进来”,鼓励跨国公司在通设立研发机构,与我市高校院所、企业形成密切的技术关联。鼓励我市科研人员、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际大型科技工程和国际学术组织,提高国际学术合作与交流能力。

四是大力保护知识产权。大力培育专利代理、技术评估、科技咨询、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促进创新要素跨区域流动整合。完善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重点支持发明专利授权及PCT专利、国际注册商标的申请,加快提升知识产权产出的质量和水平。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密集企业,加快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应用,提升产业化率和市场占有率。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预警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知识产权预警研究。建立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网络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便捷高效的投诉、维权服务,对知识产权争端和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援助。

4、提升科技载体建设质量,积极打造重大科技品牌。

一是推进高新区建设。广泛集聚创新资源与要素,着力提升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发展水平,进一步发挥国家级高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学习兄弟市高新区一区多园的先进经验,优先选择条件好的特色产业园区纳入高新区政策覆盖范围,积极争取并充分用好我省在国家高新区复制、推广示范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省级政策。进一步提升省级高新区发展水平,建设各具特色的创新型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省级高新区,加快实现省级以上高新区全覆盖。引导高新区(开发区)与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强合作,通过挂钩支持、共建分园等方式,实现空间拓展、协作共赢。

二是推进“三创”核心区建设。以加强原始创新和技术研发转化为方向,大力建设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新城、如东科技城、如皋软件园、启东创新型经济园、海门生物医药科创园、天安数码城、崇川“三创”园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能达科创园等,努力使之成为高新区的创新核心区。完善南通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光机电科技园、海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如皋科技城创业中心等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兴产业加速器、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等科技创业服务平台,构建“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链条,打造科技人才创业“栖息地”。

三是推进科技产业园建设。突出“一园一专业、一园一特色”,集聚创新资源,重点推进海安电梯设备、如皋液压装备、如东高分子材料、启东生物医药、海门高端输变电装备、通州电子元器件、崇川节能环保装备和崇川微电子、港闸海工装备与高技术船舶配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光电通信等十大省级科技产业园建设,引导做亮产业特色,提高产业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5、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平台。

一是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把人才优势作为推进南通科学发展的第一优势,深入实施“江海英才人才计划”、“产业人才发展312行动计划”,用好江海英才创业周、国际创业大赛等平台,围绕新能源、新材料、智能装备等新兴产业和电子信息等支柱产业,引进高端人才,集聚一批引领产业创新的海内外高端人才和团队。

二是积极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大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包括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特别注重培养既懂科技又懂市场的科技企业家。加大股权激励力度,鼓励企业以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方式对科技人员给予股权激励,使企业科技收益与研发人员个人收益有机结合。鼓励企业将业务骨干送到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以及高校科研所带课题进修。大力引进大学、高职院校、科研院所在通设立分校或分支机构,统一规划、资源共享、开发合作、集约发展,大力促进大学教育、职业教育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结合,培养更多的满足社会需要的研发型、技能型人才。

三是积极为人才提供优质服务。一是重点建设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层次人才服务,并实现政策性补贴。二是推行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开放运行,为人才提供研发试验场所。三是加强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政府购买人才公共服务办法,充分发挥社团作用,完善支持人才服务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6、加大考核宣传力度,积极营造科技创新氛围。

一是强化目标考核。围绕全国科技进步县(市)区考核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县(市)区科技局重点科技工作考核,聚焦目标,重点考核“八项工程”中科技工程的主要指标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的主要指标。通过考核,推进完成重大科技工作任务,实现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目标,确保通过全国科技进步考核。

二是强化科技宣传。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典型创新创业人才和创新型企业的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积极倡导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着力形成敢为人先、敢冒风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氛围,着力增强领导干部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着力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

三是强化政策落实。落实好国家向全国推广的中关村6条政策,包括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非上市股份转让、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扩大税前加计扣除范围、股权和分红激励、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等相关政策及其配套措施。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落实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更大力度地支持创新。认真落实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

四是强化科技金融支撑。建立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融合机制,提高科技金融的市场化、国际化水平,加快构建以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科技金融特色机构和新型科技金融组织为支撑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引进海外创投机构和专业化管理团队与人才,积极探索与国际知名创投机构联合设立天使投资基金。着力发展以“首投”为重点的创业投资、以“首贷”为重点的科技信贷,以“首保”为重点的科技保险,促进投、贷、保深度融合,创新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科技金融模式。采取与商业化投融资机构合作的方式,通过增加风险补偿比例、提高财政资金风险容忍度,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推行知识产权质押投融资,对评估发生的费用给予资助。支持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开展直接融资,推进科技企业挂牌上市,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