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提出者: | 孙进基;储呈平;徐泷;孙银华;范应友;周平;瞿联霞;陈洪;王志农;祝和娟 | 提案号: | 249 | |
标题: | 关于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南通建设的建议 | |||
提案内容: |
案由: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法治改革,加快法治中国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把“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全民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和“依法推进社会治理,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
案据:
(一)经济调速、产业转型升级的背景下社会矛盾频发。随着世界经济格局的深度调整,高速行使的中国列车开始减速,中国的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这一时期经济容易失调,社会容易失序,心理容易失衡,矛盾和问题变得集中复杂。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筑牢维稳根基成为当下基层政府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只有通过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加强依法治理、规范社会秩序,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常态,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公民法律知识欠缺,依法办事意识薄弱。纵观近几年来访群众接待和矛盾纠纷化解情况,我们发现一个现象,就是当公民的权益受到侵害时,第一时间往往不是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有的选择以暴制暴,有的则是向各级政府反映问题,通过网络反映诉求,或者直接向市长信箱和省长信箱写信。某些情况下,通过法律和仲裁等方式能更好地帮助他们化解纠纷、处理问题,但是由于他们对法律不了解、不信任,便选择绕法而行,花很大精力、很多时间找政府,总认为找到的干部越大,事情越好解决。在一些上访对象身上,“信闹不信法”、“信访不信法”等情况很突出。某些公职人员依法办事意识薄弱,履职时不经意间侵犯百姓合法权益,导致政府成为行政复议案件的被申请人、行政诉讼案件的被告。
(三)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不够。以我们海安县为例,当前正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促进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提速增效,但在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仍有欠缺。各区镇的法律职业工作者法律素养参差不齐,“法律六进”等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宣传员大多是乡镇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工作人员组成。因未经过系统的、专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他们在选择法治宣传题材内容上变得随意,因而往往不能高质量开展讲座,未能取得预期的普法效果。此外普法工作主要依靠普法主管部门直接组织实施,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的限制,严重制约普法工作深入发展。
方案:
全面推进法治南通建设,对于推进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发展,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对“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提出以下方面建议:
(一)建立有效的组织工作体系。整合社会资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普法工作主体不能仅限于普法主管部门,各部门、各行业都应承担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即建立“普法主管部门牵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普法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工作职责方案,对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进行细化规定,将与其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任务分配到相应部门、行业,由其自主组织开展各种具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部门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向普法主管部门报告,便于普法主管部门及时了解各部门普法工作动向。
(二)建立法律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法官、检察官等司法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专业培训,提升其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能力。普法主管部门定期组织普法讲师团队伍、普法志愿者队伍、法治新闻工作者队伍、法制副校长队伍、法治文艺团体队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题培训,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村都要注重加强职责范围内法律知识的学习,完善学习制度,打造一支法律知识扎实、作风素质过硬的人才队伍。选聘年轻同志到基层乡镇工作时,优先放在政法部门锻炼,帮助其学会运用法治方式处理各种复杂问题能力。
(三)建立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及时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片区法官、法律工作者、律师等法律职业工作者定期到挂钩联系村、企、校开展法治宣传讲座,指导各类创建活动,解答法律咨询,不同层面推进社会依法治理,提高群众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纠纷的能力。加大考核力度,将法律职业工作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讲座、指导基层依法治理与工作实绩挂钩,以增强法律职业工作者社会责任意识。
(四)建立系统的依法治理体系。市普法主管部门安排专门时间组织领导干部学法,每年不少于两次。各县区、乡镇、机关、部门、单位自行组织好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活动,以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各项事务的能力。各职能部门加大对村、企、校依法治理指导力度。各村加强自治,定期开展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畅通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村两委干部学法情况与工资薪酬挂钩。法治工作室运转正常化,杜绝形式主义。切实做好村民法律服务工作,引导村民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不断提升依法治村水平。注重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对成功创建诚信守法企业的单位在授予荣誉称号的同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以此提高企业依法治企的积极性。教育局等部门定期对学校开展督查指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防止乱收费、侮辱、歧视、体罚学生、有偿家教等现象发生,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五)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其目标是提升公民法律意识,推进社会依法治理。为此,应建立规范明确、量化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将法治宣传教育分解成具体目标、标准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平安法治建设等工作检查考核中,借助各方面力量促进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最终实现“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社会目标,让法治南通现象成为全国的又一个样本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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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司法局 | 协办: | |
答复日期: | 2015-06-30 | |||
答复内容: | 孙进基、储呈平、徐泷、孙银华、范应友、周平、瞿联霞、陈洪、王志农、祝和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南通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召集相关处室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对建议中提出的当前法治建设薄弱环节进行了对照梳理。同时,主动与市委政法委、市依治办加强沟通,对建议中属于其它部门工作职能范畴的内容征求意见,共同协商,加强对当前法治建设形势研判,力争提出有针对性举措,在今后一段时期工作实践中加以落实。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法治南通建设的客观需要。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环境,了解当前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剖析存在问题与原因,提出有效建议与方法,是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也能有力促进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带头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从而引导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要求。当前,我市既处在加快发展的黄金期,又处在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社会不稳定因素导致的社会各类矛盾纠纷等问题错综复杂。少数群众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以访压法、以访谋利,缠访闹访、案结事不了的情况依然比较严重,基层党委和政府被推向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线,维稳任务越来越繁重。通过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治理论,提升全民法治观念,有利于引导全社会以法律规范作为是非曲直、公平正义的主要准则,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深化法治建设,树立法律权威,以法治作为治理社会、实现稳定有序的基本方式,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维护稳定。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两个率先”的重要保障。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南通处在“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交汇点,处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江苏沿海开发国家战略的叠加区,处在上海自贸区的辐射区,区位优势和沿海潜力凸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诚信和法治成为最重要的投资优势和发展环境。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发挥法治在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创新、构筑诚信社会、维护各方权益、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把我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各个领域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有利于不断提升南通的核心竞争力和发展质效,全力争当苏中新一轮发展“领头雁”。 近年来,我市牢牢把握“强化法治保障、助推现代化、再创新业绩”的发展定位,以创建全省法治先导区为目标引领,把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尊法守法用法社会环境作为法治南通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健全机制、固化优势、拓展领域、创新发展,法治南通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3年、2014年,全市公众对法治建设满意率连续两年名列全省第二。南通市司法局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考核先进单位,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一。 针对你们的建议,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加快普法责任制落实。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加强顶层设计,起草《南通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建立“普法主管部门牵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明确党委、人大、政协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各自的法治宣传教育职责,推动国家机关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落实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重要职责。完善以“县(市)区抓统筹、乡镇(街道)为主导、村(居)负首责”的农村普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及企业职工法治教育制度。建立劳动保障等部门、用工企业、社区多位一体的农民工、流动人口宣传教育机制。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制定实施青少年法治建设纲要,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确保“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进一步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努力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在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下,广泛开展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素质大考核活动。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律师队伍。推进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规模以上企业设立法务部,配备律师处理法律事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大力加强专职调解、专职巡防、专业社工、心理矫正等基层法治服务队伍建设。在村(居)建立法治工作室,建立乡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副主任等制度,配备充实由大学生村官、政法干警、律师和志愿者等组成的法治工作力量。充分挖掘南通籍“中国好人”群体中的普法资源,探索建立“中国好人”普法微联盟,参与各类法治宣传活动。继续发挥“名嘴普法”的品牌效应和亲民效果,组织“江海普法名嘴”宣讲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法律法规、收集群众需求、反映意见建议等。 三、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通政办发〔2014〕107号),依托现有的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法律服务窗口建设,推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动法律援助对象从低保人群向低收入人群延伸。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提供更有效率的法律服务。 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研究制定《南通市法治文化建设五年规划》、《南通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标准》、《创新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工作指导意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培育社会法治宣传组织和团体,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六五”普法终期考核验收和表彰工作,争创“六五”普法全国先进市。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前后,组织开展“法润南通·宪法进万家”系列宣传活动。配合开通“法润江苏”普法网和江苏网络普法联盟。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做优做强南通日报、江海晚报、南通广播电视台等法治专栏节目,继续在《法治纵横》开设“领导干部法治面对面”专栏。进一步提升运用新媒体普法的水平和效果。 五、完善法治建设考评体系。在市委统一领导下,推动各地各部门改进完善政绩考核办法,建立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的制度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法、安”七位一体述职述法考评机制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配合市委政法委制定出台《法治南通建设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深入推进法治南通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完善平安法治建设督查考评规范工作机制、定点普讲帮扶工作机制、明显滞后提示工作机制、创建达标退出工作机制。 南通市司法局 2015年6月1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