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提出者: 姜敏 提案号: 216
标题: 关于加强保健器械和保健品市场监管的建议
提案内容:

 

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许多人热衷于养生保健,对一些保健器械和保健品情有独钟,然而当前保健器械和保健品市场泥沙俱下、鱼龙混杂、价格混乱;保健品的推销手段,更是花样百出,让人防不胜防。尤其是不少容易受骗上当的老年人,急需机关部门强化市场监管,净化保健用品市场。为此,建议如下:

一、摸清监管底数,建立工作档案

在卫生部门已有的监管档案基础上,逐一实地核查,摸清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情况及发展现状,查缺补漏,建立完善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监管工作档案和数据库,进一步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二、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日常检查

制定监管工作方案,有目的地开展检查。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健全投诉举报受理查处制度,用制度推动工作。明确监管重点,主要加强对安全风险较高的产品、原料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对违法添加药品和虚假宣传的,对冒充药品的,对制售假劣的,要及时进行查处。坚决打击虚假夸大宣传行为,坚决打击套用冒用批准文号行为,坚决打击违法添加行为,坚决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以有力的措施和行动,充分展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有干劲、负责任、抓实效的良好形象。

三、开展专项整治,净化市场环境

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要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主要检查企业所经营产品是否具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经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从业人员是否进行相关培训和取得健康证;存储条件是否符合产品标识要求;企业索证索票和各种记录是否齐全,销售的保健食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育诚信经营

举办保健食品经营业主、从业人员培训班,重点培训保健食品法律法规,提高守法意识。培训保健食品采购、验收、储存的规范。通过培训强化保健食品经营者的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加强社会宣传,今年将通过街道、社区等渠道,加大对老年群体的宣传,增加老年人获取健康信息的有效渠道,引导老年人正确认识、消费保健食品。提醒老年消费者不要轻信医药推销人员的花言巧语;不要轻易跟随他们外出或远离家门;不要贪图“免费义诊”、“免费讲座”、“免费治疗”、“免费礼品”等,以免掉入陷阱。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动群众,鼓励市民积极举报。

五、联合整顿规范,提升整治效果

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整合执法资源,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解决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问题,各个部门做到信息共享,联合互动。我局将加大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堵住假劣保健食品流向消费者的出口;工商部门将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卫生部门将加强对义诊活动的监管,从源头上规范和监管义诊,使义诊活动合法、真实、规范;并结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所谓“义诊”活动的监督执法。

承办单位: 主办: 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办:
答复日期: 2015-06-30
答复内容:

姜敏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保健器械和保健品市场监管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管部门应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根据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政办发〔2015〕55号),我局负责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自我局接受保健食品监管工作以来,近四年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深入开展一线调研,健全监管档案。为全面了解掌握全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自2011年开始,我们深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开展调研活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状调查的通知》,制定了《南通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明确调查对象、调查方式、调查内容和具体工作要求。多次与工商部门联系,请工商部门提供保健食品产经营企业的一些原始数据。在此基础上,深入各乡镇街道,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包括商场、超市、药店、专卖店、美容美发店、连锁企业、批发企业等逐一摸底调研登记,掌握了第一手本底资料,完善了基础信息备案汇总,完成“一企一档”、“一店一档”,根据调研的情况,明确重点监管单位,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管工作,宣传监管职能,提高监管效率,全面提升监管局面,共创健康的消费环境。截至2014年底,全市保健食品经营单位3000余家,其中药店兼营占三分之二,综合超市兼营六分之一,大型超市兼营近300家,保健食品专卖店200余家。

2、强化监管工作责任,加强日常监管。一是明确制度规范。我局制定了各项保化监管工作制度,包括办事流程以及保化企业日常检查、举报受理、案件查处等环节的具体工作规程。制定下发了《南通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履行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职能的相关要求,使每位监管人员时刻牢记自身的工作职责,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制订下发了《南通市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明确了检查人员的要求,主要检查方式、检查重点内容和监督措施等内容。每年年初确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和方案,开展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根据不同类别的产品的风险高低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细化日常监管项目和监管频次,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制度

二是强化广告监测。配合工商部门协同推进保健食品广告监管,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定期监测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上保健食品广告的宣传内容,对非保健食品冒充保健食品、虚假夸大宣传、宣传疗效、不按审批功能宣传等违规行为进行整治、规范,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如有违法广告移交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其进行查处。

三是强化监督抽验。保健食品假冒伪劣、非法添加、虚假夸大等问题突出,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举报投诉很多,非法添加严重危害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我局运用技术手段,加大保健食品的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非法添加的违法行为。四年来,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局工作安排,我市共抽取保健食品734批,检验合格率95.91%。我局每年对南通市(含通州区)辖区内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宣称壮阳)、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压、改善睡眠等6类易非法添加的保健食品进行抽样检测,加大对违法添加的查处力度。去年我市共抽取上述6类保健食品50批,均未检出非法添加。我局将继续加大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的监测抽检力度,对发现的非法添加案件及时移送,追根溯源,该移送公安的要移送公安,坚决打击非法添加违法行为。

四是做好群众诉求反馈。对群众举报投诉调查处理工作,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反馈,对群众投诉举报中不属于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监管范畴的,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对不按照规定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票索证、票据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生产和经营非法添加保健食品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加强协调,形成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市、县联动,查获多起假冒保健食品案。去年全年市区共处理涉及保健食品举报投诉155起,发出协查(通报)函80封,案件移送函5封。全市共立案39件,移送公安1件,货值5万余元,罚没款到账31万余元,有效打击了保健食品制假售假行为。

3、深入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查找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隐患,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是保化监管的基本职责,也是我们工作的根本目标。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局相关要求,结合我市日常监管、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和投诉举报工作,我局每年开展各类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主要针对保健食品安全中的薄弱环节和整治不到位、问题仍较突出的方面开展集中整治,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大市场监管体制实施后,县级局药械监管工作职能归并,人少事多,许多工作还要向基层分局布置。因此,对保化监管领域的专项整治活动,我们要求注重内容,不要流于形式;注重实效,不要浮于表面。应主要以食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专卖店(直销店)、药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以经营合法性、销售产品合法性、标识和说明书、索证索票制度、销售台账及出厂检验报告等为检查内容。

4、继续大力强化保健食品舆论宣传。保健食品监管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公众科学理性消费的意识和对风险产品的防范能力,提醒市民切莫为不法商贩的虚假宣传和蝇头小利所惑而上当受骗。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和消费预警,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加大对生产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力度,使依法诚信生产经营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

去年我们组织市区保化生产经营企业共200多人,开展《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专题培训,观看“打四非”期间查获的假劣物品实物及图片展示。根据省局安排,组织保化监管人员和部分县区保化监管一线人员参加了食药监稽查人员培训班、保健食品监管业务培训班、保健食品监管实训班,深入企业一线,学习相关专业知识,提升了保化监管人员的理论基础和业务水平。协同建设街道(乡镇)社区(村居)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937家,制作宣传展板2500平方米,建立执业药师与科普宣传站挂钩结对制度,引导执业药师在挂钩社区开展宣传讲座、发放普法资料、展示假劣保健食品样本。以“警惕保健食品五大非法宣传陷阱”为主题,面向社区群众宣传保健食品选购知识,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参加“中国南通”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政风行风热线等,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知识,努力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5、加强对会议营销、义诊活动的监管。今年随着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同时针对监管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重点监管制度。要规范会议营销。针对通过会议、讲座、学术交流、会议销售、健康诊疗、免费体验、理疗等方式非法经营、非法宣传保健食品的行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规范会议营销的制度和工作指导意见,加强对会议营销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不法行为。

保健食品监管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面对新一轮机构改革的良好机遇,我们将积极争取支持,凝聚各方力量,创新管理手段,完善监管机制,推进我市保健食品监管事业加快步入科学监管的发展轨道。作为保健食品监管部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信心,也有能力做好保健食品的监管工作,努力营造守法经营的氛围,为消费者的健康保驾护航。我们也欢迎人大代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恳请您继续关心、支持保健食品监管工作。

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