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教育技术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南通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开展市级集中采购机构2024年工作考核的通知》,我局邀请市审计部门人员开展了2024年市级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此次考核采取听取汇报与询问和现场抽查核对相关资料相结合的方法,内容包括基础工作、规范操作、服务与提升、廉洁自律、加分项等5大类24项指标。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全年组织完成采购项目212次,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67819.51万元,采购成交总金额62913.49万元,节约资金4906.02万元,节约率7.23%。其中:公开招标142次计53843.51万元,竞争性磋商32次计4581.55万元,竞争性谈判7次计1014.41万元,单一来源谈判13次计1573.20万元,询价15次计1288.82万元,框架协议3个计612万元。
市教育技术中心2024年全年组织完成部门集中采购项目11次,采购预算总金额817.40万元,采购成交总金额798.61万元,节约资金18.79万元,节约率2.30%,其中:公开招标6个计707.81万元。
(一)完善内部制度。两家集中采购机构在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资料报送完整准确、规范采购档案管理、提升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均采取了切实措施。一是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完善采购流程、内部控制、行为规范、专家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有效堵住风险漏洞、形成长效机制。二是规范报送各类文件资料。能够及时按要求填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和其他要求报送的各类资料。三是强化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对采购项目的文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四是注重内部人员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流程规范、风险防控等培训,着力提升单位从业人员业务素养与实操能力。
(二)坚持依法采购。两家集中采购机构均能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坚持依法采购,规范操作。一是严格依照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及委托协议推进采购工作,始终坚持“无计划不采购”的原则,全年未发现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二是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及时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三是坚持按要求审核采购文件。严格按照采购进口产品、采购方式变更规定开展采购,检查中未发现接受委托人未经批准的进口产品采购委托及擅自变更采购方式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采购文件出现排他性、歧视性等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四是严格规范专家抽取和使用流程,实行岗位分离制度,由专人负责专家抽取工作;评审结束后及时对专家履职情况作出评价。五是有效执行委托采购项目。两中心全年委托项目执行率均达90%以上,其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项目执行率92.80%,项目流标率23.50%,较2023年有所下降;市教育技术中心委托项目执行率100%,项目流标率57.14%,较2023年略有上升。六是依法审慎开展质疑处理工作,质疑答复程序合法规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年受理政府采购质疑12件,收到投诉2起,其中有效投诉1起。市教育技术中心全年受理质疑1起,未收到投诉。
(三)强化服务意识。两家集采机构在提供优质服务、督促合同签订、落实改革措施、防控廉政风险等方面均取得新成效。根据对集中采购机构的满意度调查统计,两家集中采购机构2024年度工作均获得采购人较高评价。两家集中采购机构均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组织、督促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2024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了跨级集中采购项目5个;市教育技术中心完成了1个含有创新产品的集中采购项目和1个市直学校馆藏图书集中带量采购。两家集中采购机构能够常态化开展廉洁警示教育,引导全体人员树牢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意识,检查中未发现相关违法违纪行为。
二、存在不足和建议
(一)政府采购规范化、精细化水平需进一步加强。在代理采购项目全流程中,需将公平竞争审查与政策落实作为核心任务。对采购需求、评审因素开展严格审查,避免出现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的情况,确保市场主体在公平环境下竞争。要深入贯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科技创新、推进绿色采购等政策导向,通过预留份额、价格扣除、优先采购等具体措施,让政策红利精准落地。要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举措,简化流程、缩短时限,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减少因政策落实不到位引发的质疑投诉或流标现象,切实降低有效质疑率,提升采购项目成功率与满意度。
(二)政府采购内控管理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当前,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不断推陈出新,部分现行的内控管理制度已不能完全满足政府采购的现实需要。部分规定原则性强但缺乏细化实施细则,倾向性、排他性问题以及隐性规模条件的判断标准模糊,致使实务操作中难以精准把握。在采购文件编制审核等环节,存在需求调查不充分、审核不严谨的情况,导致采购文件质量不高,成为供应商质疑投诉的高发点,影响采购活动顺利开展。此外,在内控制度执行方面也存在力度不足、标准不统一的情况。两家集采机构要全面梳理现行的内部管理制度,结合实际优化采购流程,明确权责边界,有效利用数字化管理手段,强化风险防控,通过内控制度的持续迭代提升政府采购效能与合规水平。
(三)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专业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集采工作专业性强、政策更新快,提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专业能力迫在眉睫。目前集采机构从业人员学习提升的途径相对单一,学习效果缺乏量化评估,对新政策、新流程理解不深,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因此,集采机构要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学习内容、扩大覆盖范围、完善评估机制,锻造一支专业过硬、业务精湛的集采队伍,保障政府采购工作高效规范运行。
(四)政府采购质疑处理能力需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集采机构作为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执行者,质疑处理能力直接关系到采购活动的公平性、透明度和公信力。检查发现,集采机构质疑处理过程中存在对质疑事项核查不够深入、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存在偏差、对被质疑项目的审核过度依赖原评专家等问题。集采机构要不断优化处理流程,明确各环节工作标准,确保快速响应、高效处理;要定期组织质疑投诉案例分析研判,吸取经验教训,提高质疑处理能力,避免因质疑处理不当引发不必要投诉。
三、考核结果
根据自查和考核小组集中考核,综合2024年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考核得分95分,考核等次为优秀;市教育技术中心考核得分91分,考核等次为优秀。
南通市财政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