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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抽)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6期)
来源: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10-23 字体:[ ]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中涉及我市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莲藕(蔬菜制品)

(一)抽检基本信息。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2025年监督抽检计划,于2025年5月22日对如皋市星河湾生活广场销售的莲藕(蔬菜制品)进行抽样。该产品标称生产企业为宝应群利食品厂,生产日期为2024年12月13日。规格型号为1千克/袋,商标为“玉泽和图形”。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出具检验报告显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皋市星河湾生活广场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0公斤,已销售完毕。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未有召回。经调查,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违法线索已移送至崇川区市场监管局。

二、步步糕

(一)抽检基本信息。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2025年监督抽检计划,于2025年5月15日对无锡市锡山区云林多商副食品百货商行销售的步步糕进行抽样。该产品标称生产企业为如皋市袁氏食品厂,生产日期为2025年3月27日。商标为“集口园和图形”。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出具检验报告显示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该单位,并对如皋市袁氏食品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30公斤,已销售完毕。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未有召回。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皋市袁氏食品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4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香酥蚕豆瓣

(一)抽检基本信息。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2025年监督抽检计划,于2025年5月13日对靖江市红与黑生鲜超市销售的香酥蚕豆瓣进行抽样。该产品标称生产企业为南通顺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4年10月27日。规格型号为248g/盒,商标为“顺中果缘”。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于2025年6月9日出具检验报告显示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该单位,并对南通顺中食品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99.2公斤,已销售完毕。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未有召回。经调查,不合格的原因是靖江市红与黑生鲜超市储存不当造成的,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四、海苔麻花

(一)抽检基本信息。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2025年监督抽检计划,于2025年5月20日对太仓市城厢镇凯玛特超市销售的海苔麻花进行抽样。该产品标称生产企业为南通众口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5年2月12日。商标为“星尚人和图形”。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出具检验报告显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该单位,并对南通众口酥食品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5公斤,已销售完毕。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未有召回。经调查,不合格的原因是如东康健食品经营部(经销商)储存不当造成的,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众口酥食品有限公司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对如东康健食品经营部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0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筷子

(一)抽检基本信息。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2025年监督抽检计划,于2026年7月2日对崇川区硕暖面馆使用的筷子进行抽样,于2025年7月10日出具检验报告显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对崇川区硕暖面馆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工作人员对餐具清洗、消毒不规范,使消毒未达要求,造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要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崇川区硕暖面馆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六、无蔗糖牛奶棒

(一)抽检基本信息。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2025年监督抽检计划,于2025年5月27日对海门区佳之峰食品商店销售的无蔗糖牛奶棒进行抽样。该产品标称生产企业为江苏冰凉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4年6月2日。规格型号为65克/袋,商标为“字母和图形”。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出具检验报告显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门区佳之峰食品商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5.2公斤,已销售3.84公斤,查封1.36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未有召回。经调查,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违法线索已移送至盐城市射阳县市场监管局。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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