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6-01-26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统计局2025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南通市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11日起到2025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锚定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与形势任务,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提供了坚实统计支撑。

(一)加强主动公开我局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坚持以服务群众为导向,围绕统计主责主业,通过南通市统计局网站、“南通统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经济普查公报等统计资料,及时公布核心经济指标数据及经济形势分析,做好数据解读;同步公开机构概况、领导信息、人事信息、政策法规、部门预决算及工作动态等关键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准确、全面。全年通过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00余条,编制发布数据解读材料130余篇;依托“数据南通”平台动态更新指标数据2500余项;微信公众号推送政策资讯、统计科普等内容887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做好部门信箱、12345热线、投诉信访等各类办件281件,按时办结率和一次性办结率均达到100%。结合重大主题和统计时点,成功举办“统计开放日”系列活动,与宣传部门建立常态化统计新闻发布机制。积极优化公开平台,创新数据发布形式,推行图表化、可视化解读,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可读性,有效提升了统计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和要求,注重与申请人沟通,准确理解诉求,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及时指导申请人补正申请内容,对不属于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为申请人提供准确的申请方向确保申请事项清晰准确、答复依法依规2025办理依申请公开件30件,均为网络平台申请,申请内容主要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无法提供”指明申请方向4件;本年度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局内督查督办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健全信息制作、审核、发布、更新与归档机制。切实履行逐级审查审核发布制度,做到层层把关,严防内容细节错误,确保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由局办公室牵头、各专业处室协同,定期组织对公开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开展历史信息核查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连续性,构建起覆盖全面、流程规范、标准统一、安全可控的统计信息资源管理体系。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推进局网站规范化建设,优化页面布局和栏目设置,安排专人负责平台日常监测与运维保障,定期排查涉密类信息,及时清理无效信息、整改无效链接及错别字等情况,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积极探索统计分析撰写、智能问答、生态满意度调查等领域大模型应用,依托建立统计知识库,打造通统告诉你服务品牌,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发布时效性与互动性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由局办公室牵头修订完善《南通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强化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压紧压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一个标准,推动建立政务新媒体管理及举一反三工作责任制,开展月度新闻发布、普查公报发布舆情风险点排查,局主要领导对重要公开发布内容亲自把关审定。积极响应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对评估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立行立改。着力构建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与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多元化监督体系,畅通监督渠道,健全监督反馈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切实保障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0

0

0

0

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

0

0

0

0

0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0

0

0

0

0

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南通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对标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统计信息的多元需求,数据解读的通俗化、场景化应用还有提升空间,公开平台的智能化、互动性服务功能仍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更高标准、更优服务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化数据解读与宣传,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热点,创新解读形式,提升统计数据的可用性与可读性;二是强化平台融合与功能拓展,推动网站与新媒体平台协同发展,增强便民服务能力;三是持续完善制度、规范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不断强化发布前审核与保密审查,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质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未收取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通市统计局网站(https://tjj.nantong.gov.cn/)进行下载。如对年报有疑问,请联系南通市统计局办公室(电话:0513-85215764,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邮编:226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