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商务局

(2024年1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南通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通市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细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商务领域重点信息公开,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等重点环节,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加强法定内容主动公开。2023年,南通市商务局网站累计发布信息275条,其中动态类信息82条,政策类信息6条,其他信息187条。一是做好政策信息公开。重点公开《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关于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若干政策措施》《南通市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南通市支持商贸流通发展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文件。二是集中发布通知公告。集中发布俄罗斯、日本、荷兰、新加坡、越南等境内外重点展会通知,公示“江苏老字号”、一刻钟试点便民生活圈名单等。三是行政权力事项公开。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公开成品油经营企业变更等行政许可业务办件情况。四是公开预决算信息。2023年2月和8月,分别公布南通市商务局部门预算和决算。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月20日,我局收到市政府办公室通知,协助办理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件后及时转交有关业务处室,检索相关内容,在规定期限内反馈办理意见,有力有效帮助群众信息公开诉求得到解决。

(三)完善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程序和方式、保障和监督等制度要求。2023年,我局围绕促消费、稳外贸、利用外资等重点工作,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配套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将“南通投资合作热力图”微信公众号改版为“南通投资合作和消费热力图”,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招商引资、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开发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口岸开放开发、跨境电商等重点工作主动发声,及时准确报道重点工作及重点活动,及时宣传群众关心的惠民政策,有效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在部门网站和政务服务网站办事指南中公布服务热线和监督投诉方式,提供法律救济渠道及联系方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局主要负责同志、业务处室同志带队上线政风行风热线,在线解答商圈建设、电子商务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南通市商务局加强了法定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在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核方面还需进一步规范。2024年,我局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南通市商务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