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18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栏目。202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条,公告公示4条,政策解读2条,规划计划4条,问答知识库2条,统计信息1条,人事信息2条,部门预决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2.南通住房公积金网站。2023年,通过南通住房公积金网站公布了工作动态56条,行业新闻51条,党建园地、意识形态31条,政策文件3条,公告公示44条,人事信息2条,每月信息披露公积金缴存贷款情况12条。

3.“南通公积金”微信公众号。2023年,在“南通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业务指南、公积金政策、工作动态等94条,微信公众号阅读量1120511次,目前公众号关注人数522166人,在“南通公积金”APP发布各类信息111条。

(二)依申请办理情况。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落实网站内容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三审三校”制度,促进中心网站信息发布与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中心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确保栏目设置规范、内容更新及时、分类明晰,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中心积极参加2023年度市“政风行风热线”、2023年度市政府“在线访谈”,认真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断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发挥《南通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阵地,解读并宣传相应政策,扩大公众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知晓面和认可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9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2

0

2

0

4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中心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工作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但在主动公开的内容方面还不尽完善,在公开形式方面还不够丰富。2024年,中心将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积极探索信息公开范围,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分级审核要求,提高信息公开质效;三是坚持守正创新,进一步加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管理工作,提升新媒体大数据分析及运用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中心未收取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信息处理费。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