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1-25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宜居安居这个基点,以服务群众为导向,按照“拓展内容、丰富载体、创新形式、完善机制”的基本思路,认真学习《条例》要求,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大力打造政府满意、人民满意、基层满意的阳光住建。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960条,其中,部门动态324条,公告公示240条,政策法规4条,政策解读8条,调查征集2条,其他信息159条,直属单位各类信息1223条。另外,根据有关统计口径,我局现行规范性文件5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6件,上年结转5件,截止2023年末,办结252件,结转9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整合、网络信息管理等有关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查、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实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管理;三是制定《2023年度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将信息工作考核情况纳入处室(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并月度公示,明确考核办法和目标任务,营造政务信息比学赶超的氛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用,扎实做好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更新,及时公开新政文件并做好政策解读,同时,对群众关心的重大项目、民生实事、规划计划和人大政协提案回复等内容及时更新。二是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扩大公开范围和公开力度,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两次、参与《政风行风热线》一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两次。三是积极发挥报刊、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宣传阵地,扩大公众对住建工作的知晓面和认可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按照规定流程、格式、答复时限和公开范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政府网站监管要求,加强门户网站常态化监管。三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公众的监督评议,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42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38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统计有关要求,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统计范围有所调整,表格中本年废止件数为不纳入统计件数。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5

5

0

5

1

0

25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6

0

0

1

0

0

3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3

0

0

3

0

0

4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6

0

0

0

0

0

6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0

5

0

1

1

0

14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3

0

0

0

0

0

1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1

5

0

5

1

0

25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9

0

0

0

0

0

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0

0

0

4

3

0

0

0

3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围绕优化信息公开服务,积极探索公开的形式和方法,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质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和多样,二是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的公开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持续优化政务网站建设,对发布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丰富政策解读表现形式,提高信息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健全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效率;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切实提升政务公开人员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单位未收取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信息处理费。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