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4-01-1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南通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通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力建设更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局深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更新维护,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稳步提升。

1.主动公开方面。今年以来,主动在局网站发布信息629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472条,公告公示及政策类信息157条。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南通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关于加强和优化科创金融供给的若干政策措施》2场新闻发布会,在学习强国、《科技日报》、人民网、新华网、《新华日报》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南通科技创新工作130余篇。出台“新科创30条”,分主题连出6期政策解读,同时梳理了近年来我市重点科技创新政策文件,编印《南通市科技创新政策汇编》并制成电子书,广泛开展科技政策宣传,推动科技政策落地落实。

2.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今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已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依规办理。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为进一步扩大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影响力,传播科技创新“好声音”,及时做好科技创新领域最新政策、权威信息的发布工作,主动公开规划计划、统计信息、部门预算、政府采购、人事信息等重大事项。按要求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6个。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定期做好门户网站的日常更新维护,保障网站运行顺畅有序,更新及时准确。优化高企服务平台,新增科创金融线上链接,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每日维护“创新南通”微信公众号,用好企业积分管理平台,精准推送科技政策。

5.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出台《市科技局关于规范信息报送的通知》,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由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办公室审核把关,做到未经审核信息决不公开,确保上网信息“内容准确、格式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6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等不足。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更加规范。一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落实工作制度,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强化信息发布规范。坚持“谁签字、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三是加强正面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科技型企业、科技人才关心关注的事项,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单位未收取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