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本单位工作实际编制而成,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工作情况和统计数据,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现通过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rzy.jiangsu.gov.cn/nt/)予以公布。
\r\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拓展主动公开途径和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质效稳步提升。
\r\n (一)主动公开
1.强化阵地建设。深化落实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机制,及时更新各栏目内容,重点围绕动态要闻、法律法规、规划成果、土地供应、建设用地审批、建设项目规划实施、不动产登记、采矿权审批等工作动态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加强信息公开公布。2023年,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约6499条,其中:动态新闻类信息更新712条,通知公告类(含公示公告和不动产登记公告)信息更新400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1787条。及时准确地展示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及时转载时政要闻和自然资源领域重要信息,提升信息公开受众面和影响力。全年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转载信息326篇。
\r\n 2.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参加市政府“在线访谈”栏目,围绕“全面推行‘林长制’,着力实现‘林长治’”与网友交流;联合市住建局、市审批局召开“聚力政策助企惠民 加快住宅迭代升级”新闻发布会,举办《南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新闻发布会,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门户网站发布图文实录。围绕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多测合一”改革、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重要政策文件出台,采取“一图读懂”等形式发布政策解读,全年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14篇。
3.强化政民互动。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观摩、座谈交流,宣传重点工作成效和便民服务举措。按照“确保时效、追求质效、跟踪问效”的总体要求,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高质量回应参政议政。2023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92件(其中主办15件,协办77件),办理交办、进展及结果全过程公开。畅通网上咨询建议渠道,加强单位门户网站信箱、热线电话等回复办理,认真办理市长信箱、厅长信箱和人民网领导信箱转交办件,及时对网民诉求予以回应。落实专人负责,规范交办、办理、审核、反馈全流程管理工作机制,对关注度较高具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来信回复选登。全年共办理12345政府热线、部门信箱等各类网上信箱答复1185件。
\r\n (二)依申请公开
\r\n 持续抓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管理,强化依申请公开件办理的时效性和规范性。2023年,我局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59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本年度办结451件,其中:予以公开97件,部分公开134件,不予公开32件(行政查询事项26件,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6件),无法提供180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79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件),不予处理6件(重复申请5件,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1件),其他处理2件。
\r\n 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8件,结果维持3件,尚未审结3件,当事人撤回1件,不予受理1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7件,结果维持7件。复议后起诉5件,结果维持4件,当事人撤回1件。
\r\n (三)政府信息管理
\r\n 持续推进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规范管理,对照指标体系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系统化梳理各类信息内容,明确规范化要求,并及时公开发布。推动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媒体宣传紧密融合,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基本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将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公开,通过政府网站、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公开发布。
\r\n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r\n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南通市政府门户网站、南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南通自然资源和规划”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在推动平台规范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门户网站内容审核和日常管理工作机制,强化“谁上网、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各职能处室、直属单位作为内容保障的主体,负责对上传信息规范性、全面性、及时性负责,局办公室会同信息中心对门户网站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网站安全防护等内容定期进行自查巡检,不定期进行抽查。
\r\n (五)监督保障情况
\r\n 根据市局领导班子人员调整,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季度考评、年度考核,加强日常督促检查指导。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全流程管理工作机制。抓好网站安全管理,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的通知》,强化网络安全日常运维管理和重点问题排查,加强重要时期网络安保,做好重要时期网络安保工作。加强网站保密管理,防范控制各类泄密、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402.4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38 |
7 |
0 |
1 |
113 |
0 |
45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5 |
0 |
0 |
0 |
1 |
0 |
26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2 |
1 |
0 |
0 |
4 |
0 |
9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04 |
3 |
0 |
0 |
27 |
0 |
13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1 |
0 |
0 |
5 |
0 |
6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3 |
0 |
0 |
1 |
12 |
0 |
26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29 |
2 |
0 |
0 |
48 |
0 |
17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5 |
0 |
0 |
0 |
0 |
0 |
5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47 |
7 |
0 |
1 |
96 |
0 |
45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6 |
0 |
0 |
0 |
18 |
0 |
34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0 |
2 |
3 |
8 |
7 |
0 |
0 |
0 |
7 |
4 |
0 |
1 |
0 |
5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相关要求还存在不足,比如:网站栏目信息更新的种类还需进一步拓展,政策解读的多样性和可读性有待进一步提升,运用政务新媒体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r\n 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上级工作要求,持续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一是加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多元化、实效化建设,推动常规发布栏目优化调整,提升查询便利性;拓展重点发布信息公开方式,提升公众了解的直观性。二是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局(分局)进一步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责任,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共同提升。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对各处室、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
\r\n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r\n 我局2022年年报中9件规范性文件均系以市政府名义制定的文件,后经有关部门认定该9件文件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