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南通市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通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围绕组织实施区域治水、加快建设现代水网、全域打造幸福河湖等重点工作,坚持公开、全面、准确、及时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全面深化。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重要部署,紧紧围绕组织实施区域治水、加快建设现代水网、全域打造幸福河湖、防汛抗旱防台风、安全生产、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等水利重点工作,拓宽公开领域,加大公开力度,全面展示南通水利工作动态。2023年,局网站发布1725条信息,包括部门动态278条,县市区要闻186条,机关党建97条,人事任免信息11条,每日发布水情信息共计365条,公告公示258条,政策文件3个并同步发布相应解读,主城区主要河道水质周报及水利小知识49期,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保障作用。“南通水利”微信公众号推出“基层河长在行动”“贯彻落实全市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河长说”“河美乡村”等专题专栏,全年共发布信息496条,订阅数9250个,较去年同期增长11%。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坚持“归口办理、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的原则,完善受理、审批、答复、存档等环节流程,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水平。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后,第一时间核查申请内容描述是否准确、信息是否存在等基本要素,答复意见由局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2023年度,我局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均做到依法处理、依规答复,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推进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2023年办理部门信箱56件,举办征集调查8期,举办1场新闻发布会、1期政风行风热线、1期在线访谈,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加强政民互动,发挥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资源的监督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遵循制定计划、起草、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核等流程,重新整理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6条,实现对规范性文件的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南通市水利局”网和“南通水利”微信公众号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筑牢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全责任防线,认真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权威,全年未出现负面舆情。严格对照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每季度开展自查整改工作,针对局网站栏目更新情况、互动答复情况、各链接可用情况等展开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在2023年度全市政府网站测评结果通报中,市水利局排名全市第四。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配备专门人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处理局系统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局主要领导从严部署、听取工作汇报,明确工作方向。分管领导带领责任处室认真学习规定要求,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对每项公开事务审核把关。各处室(单位)均明确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相关信息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报送,定期召开信息员例会,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14.009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信息公开及时性方面。部分信息的发布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未能满足公众及时获取的需求,需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促进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各环节有序开展、紧密衔接。

2.信息传播效果方面。网站访问量以及微信公众号订阅数与其他优秀单位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范围,发布与人民群众利益需求密切相关的信息,提高社会公众的关注度,利用新媒体等新兴技术手段,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传播效率和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