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南通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南通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12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发布《南通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市民政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提升公开质效,有力保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惠民政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主动公开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重点工作、政府采购等各类信息。全年局网站发布公告公示445条,民政要闻96条,基层动态23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84篇。加强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发布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慈善事业促进等领域信息。认真执行部门预决算公开制度,公开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年度预决算信息7条。动态调整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办理依据、条件、程序等。落实“双公示”制度,公示行政许可办件90件,行政处罚案件3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规范性文件《关于明确全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扩围增效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力保障群众对惠民政策的知晓权利。公开年度22件人大代表建议、21件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结果。

(二)及时回应群众信息需求。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的规范管理,严把政策关、质量关和时效关,做到受理依规、办理高效、答复规范、记录清晰、归档完整。强化与处室、属地民政部门间的联动,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解释,保障其合法权益。组织学习新修订法律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及时调整救济途径。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其中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2件,1件不掌握相关信息。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导致公开结果被纠正及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形。

(三)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保障机制,明确责任处室和时限要求。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及其办事指南,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公开信息严格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坚持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及时处理网上咨询建言投诉,对群众关注度高、咨询频率高的问题,组织整理问答库。办理市长信箱来信32件,办理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交办单215件。积极开展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并公布意见反馈情况,有效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四)不断夯实信息化基础。加强民政系统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局信息化工作组专职负责加强局网站平台建设,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常态化巡检更正存在的瑕疵问题。落实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要求,持续加强“南通民政”微信运营管理,不断丰富内容供给,有力发出民政声音。对照检查指标,认真组织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及时查找问题,不断整改提升。强化网络安全责任,落实防护措施,保障平台安全平稳运行。

(五)切实强化监督保障。严格落实上级相关要求,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办理程序,强化监督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落地。制定部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责任处室,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完善政务公开协调联络工作机制,由局办公室负责跟踪调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培训活动1次,增强工作人员网络安全防护、风险隐患应急处置等能力,提升政务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引起重视。政策解读深度方面需进一步拓展,在视频解读、专家解读方面还需进一步突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用好专业力量,持续优化网站栏目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公开,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细化分类,拓展范围。进一步提升政策解释质效,在政策解读上持续做深做透,推出形式新、易传播的解读成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单位未收取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信息处理费。



南通市民政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