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1-16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要求,我局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规范运作程序,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提供支撑和保障。

(一)突出重点推进主动公开。严格执行《条例》相关规定,对照上级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交通运输各项工作情况。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发布政府信息813条,其中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8条;发布各类公告公示128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承诺书等信用交通信息79条;发布招标中标公示信息462条;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程序、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加强内容审核,全面提升办理质量。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处室会商办理意见,做到依申请公开件件有落实、有回应,件件在法定时间内答复。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同比下降50%,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4件,占28.6%,相关信息不掌握无法提供的8件,其他处理2件。本年度未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协调机制,严格规范审核主体、审核流程,进一步夯实发布审核责任,落实专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栏目运维、管理,确保准确权威、更新及时。2023年,我局在门户网站通过部门动态、公告公示、政策文件、人事信息等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7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602条,阅读量33.6万人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93条,总阅读量85.6万人次。

(四)纵深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的维护和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和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宣传主阵地作用。定期开展日常巡查自检,确保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未发生信息发布内容不当引发负面舆情的情况。认真做好局门户网站普查整改工作,确保网站符合国办普查各项要求,今年全市政府网站测评结果通报中我局门户网站测评名次稳居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版块前三。

(五)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措施。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的要求,加强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常态化监管,不定期对互动回应、留言办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等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加强网站建设、内容保障和错敏信息的对照查摆、举一反三,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0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74

行政强制

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3

3

1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3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2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1

1

2

(七)总计

7

0

0

3

3

1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抓落实、强规范、补短板取得明显成效,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微信公众号内容审核机制需进一步强化。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继续加强自身建设,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