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1-24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规定,依照生态环境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结合南通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健全组织领导,改进工作作风,明确任务责任,拓宽信息渠道,强化履职监督,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依法依规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一)有效提升主动公开效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中心工作全方位、多维度公开生态环境领域信息,服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3年累计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环境质量、政策解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源监管、行政处罚、环保督察等信息2012条。与主流媒体建立良好协同机制,全年先后在《人民日报》《新华日报》《中国环境报》等省级以上报刊刊发南通生态环境专稿77次;在学习强国、中国环境APP等新媒体发布南通报道632篇;在南通电视台、南通日报等市级主流媒体发稿1408篇。围绕“2022年南通市水、气、土环境质量状况”“优化营商环境”“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微笑天使的美丽乡愁”等主题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2场(次)。聚焦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督查、大气首季争优、秸秆禁烧夜查等开展集中采访30次,推动生态环境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建立与国家、省级生态环境新媒体矩阵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机制,充分发挥微信和微博主阵地作用,运用海报、动图、动漫、短视频等形式打造一批有影响的新媒体产品,2023年“南通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共发送报道 2030篇(条),“南通生态环境”官方微博共发送信息7170篇(条),推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二)充分发挥依申请公开作用。规范南通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动态调整《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答复流程,围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性、保密性、社会稳定性等要求,进一步优化登记、交办、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机制,为公众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23年,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0件,从申请途径看,以在线、信函、当面申请为主;从申请内容看,以申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以及环境管理信息等为主。除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外,所有申请均依法按时完成办理,答复率100%。

(三)健全完善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统一协调、分工负责”原则,准确把握、正确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修订《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试行)》,增强信息公开及时性。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对照国家、省、市信息公开规章制度文件要求,结合本级工作实际,完善并公开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审查机制、协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等,先后制订《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落实拟公开信息“三审三校”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督检查,确保发布信息主动、及时、全面、真实,坚决防止失泄密和负面影响事件发生。不断加大生态环境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力度,对涉及公众利益的生态环境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标准,利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公布意见收集、采纳情况。高质量发布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策解读专栏对政策制度详细开展图文解读,为公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四)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将门户网站、“两微一端”作为南通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府信息公开首要平台,落实专人负责建设、管理、运维和应用,对照规范标准完善专栏平台建设,优化栏目结构,提升访问友好性,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确保平台公开功能正常发挥,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同时,扩宽信息公开渠道,健全政策咨询、部门信箱、信访投诉等平台,实现多平台功能联动互补,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反映强烈、亟需协调解决的环境问题,梳理确定每月环保为民服务项目清单,逐项明确问题解决路径,统筹安排工作进度,主动通报公开处理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切实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坚持“全市一盘棋、上下齐推进”,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局和各驻县(市、区)局政务公开工作,将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和年度考核计划,对工作开展滞后的地区、单位予以扣分,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责任体系。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严格审核、及时发布、定期更新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对照省、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举一反三开展问题整改,每季度开展政府网站自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提高全市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内容评估及网站栏目更新监测,及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起到“以评促改,以评促进”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9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5

0

0

2

0

0

8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3

0

0

0

0

0

4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4

0

0

1

0

0

1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0

0

0

0

0

2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1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5

0

0

2

0

0

8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公开主动意识不足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为被动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开展,部分内容更新频次仅达到最低要求,各栏目信息发布数量不均衡,重点信息主动公开数量有限。对此,进一步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准确掌握信息公开日常制度、标准要求等内容,注重把握信息发布时间节点,提升专业工作能力,增强信息发布主动性、及时性,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

2.公开内容联动性不强方面。承担全市生态环境职责的部门众多,由于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不畅通,部分信息需要查询多个网页或向多部门申请才能得到,周期长、效果差。对此,进一步强化横向部门沟通,健全全市范围内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让信息多传播,让群众少跑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本年度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