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1-2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南通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市公安中心工作,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智慧性、规范性,确保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班子持续担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执行力考核。常态化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023年,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共发布2349条信息,其中,发布政务动态信息1352条,发布信息公开目录信息992条,更新概况类信息5条。南通公安“微警务”发布信息124条,收到各类留言164条,办结164条;南通公安微博发布信息715余条,收到各类留言108条,其中咨询类98条,均办结,投诉2条已转交,其他留言无实质性内容。

(二)依法提供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公安综合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要求,公布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市级100项,进驻市政务中心(含车管所)34项;县级162项,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含车管所)38项,建设应用南通公安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提供市级70项,县级46项在线服务。

(三)创新打造便民服务。2023年,南通公安“微警务”共上线16大类188项公共服务事项,其中所有业务均实现全流程办理,平台用户关注数1406405人,实名注册数486447人。以南通公安“微警务”为载体,创新打造公安便民服务“一张图”应用,公布服务点位835个,审批和服务事项166项,关联社区警务室1058个,上线以来,访问使用量累计达到190万人次,实现群众进入“一张图”即可享用公安政务服务全场景导航指引服务。

(四)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市公安局加强依申请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联合会商制度,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确保市公安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高效运转,最大限度的推进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同时,组织开展经常性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90件(含上年结转2件),其中自然人申请89件;答复88件,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1件;结转下年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1件,未发生结果纠正或败诉情形。

(五)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建议提案办理方面,2023年,市公安局共接办建议提案77件,其中人大建议62件、政协提案15件,主要包括交通出行管理、城市养犬管理、违法犯罪打击等方面工作,涵盖治安、交警等10个相关警种部门,全部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办结,相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市公安局2023年全市提案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档案信息公开方面,2023年,市公安局档案处受理接待查档192起,其中个人45起,外单位(南通公安系统以外的单位)7起,查阅档案326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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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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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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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也存在政策解读形式较单一、不够多元化,部分栏目更新不够及时等情况。下一步,市公安局将聚焦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放管服”等群众关心的重点方面,结合不同的解读形式和多元化载体,加大对重点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不断提升门户网站管理水平,加大巡检通报力度,加快栏目更新频率,加强统筹管理,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单位未收取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