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25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南通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夯实信息公开基础。高效运行局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办公室推进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强化工作督考力度,将局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纳入绩效考核,对没有实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流于形式以及应当公开的重点工作没有按要求公开等行为追究处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在年度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畅通主动公开渠道。以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联动市政务服务大厅LED屏、立柱屏、智能查询机、“不见面审批”自助服务专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平台载体,面向社会多维提供主动公开信息。2023年,市行政审批局门户网站点击量258万余次,主动公开信息1522条,公布办事窗口审批事项办理信息519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共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23229条,其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9435条,政府采购信息5326条,土地、海域使用权出让信息750条,国有产权交易信息4100条,国企采购信息2571条,交通工程信息824条,水利工程223条。

(三)高效响应申请需求。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我局共受理各类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56件,结转上年共7件,根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内部流程规范》,本年度已按时回复259件,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按时回复办件中,256件申请人为自然人,141件予以公开,53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58件无法提供,3件不予处理。因政府依申请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10起,8起结果维持,2起尚未审结。

(四)认真答复提案建议。2023年,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共接办“两会”建议提案29件,其中主办件4件(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1件),协办件25件(人大建议9件、政协提案16件)。主要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全部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办结,相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我局2023年全市“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五)规范许可权力运行。高质高效完成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修订工作,市本级编列行政许可事项436项。有序开展全市行政许可实施规范认领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对省级已发布的326项许可事项“应领尽领、应编尽编”。加强赋权事项管理,规范完成省级开发园区赋权事项下放协议签约工作。

(六)加强便民服务供给。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发布第六批11件全市域“一件事”服务标准,我市“标准化+一件事”达到130件。提升“一件事”网版水平,实现开网约车、灵活就业等20项“一件事”全市域全程网办。完善证照“套餐办”模式,建设“需求导向、自由组合”的一体化申办平台,延伸联动“员工录用”“灵活就业登记”等创业相关“一件事”。全省率先开展容缺受理改革试点,出台《南通市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实施办法(试行)》,公布第一批可容缺受理事项清单,覆盖26个部门139项事项,材料容缺率达32.13%。试点梳理告知承诺改革扩容建议清单,覆盖涉企经营许可类13项,项目投资审批类10项,形成全省样板。

(七)升级阳光服务质态。全国首批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试点,创新政务服务“沉浸式”督查机制,从用户角度全方位检验办事便利度,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度达95.1%,即办事项率达90.8%。开展“万事好通·政务通”应用场景实景式体验督察活动,联合11家部门和单位集成打造9个政务环境提升场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走进大厅开展评议。全面推动“好差评”运行机制全覆盖,全年评价量超过2700万件,评价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9.5%以上。

(八)优化网上政务服务。依托市县一体化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形成省、市、县、镇、村五级互联的“强枢纽”。平台共部署82759个政务服务事项,归集135类电子证照共504353个,产生和汇聚办件量达2023万件。做精做优南通政务服务旗舰店,打造“电子印章”“容缺受理”等特色应用,与24个监管部门的317项审批业务审管互动。深化“四可”交易智慧见证平台应用,升级交易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全链条、全流程、全时段、全周期打造“不见面”交易新生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8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6

0

0

0

0

0

25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1

0

0

0

0

0

14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3

0

0

0

0

0

5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8

0

0

0

0

0

5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259

0

0

0

0

0

25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0

0

0

0

10

8

0

0

2

10

0

0

0

2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增强。现阶段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工作仍以信息发布为主,且内容多为结果性发布,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等领域的发布工作还有待深入。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凡是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重大政策和措施,予以主动公开,并加强宣传引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单位未收取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