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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19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城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各项要求,立足群众需求和自身建设,围绕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全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一以贯之推进新《条例》学习贯彻。将新《条例》学习作为全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入各部门(单位)学习计划。认真学习研究新《条例》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分类方法和处置方式,确保规范开展好全局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及时有序推进主动公开工作。2022年,市城管局根据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18条,其中重点公开的有:部门动态143条,政策文件10条,公告公示117条,人事信息10条。

    2022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计64件,其中主办33件,协办3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办结。根据机关相关职能处室的调整,我局及时更新了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情况,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依法依规推进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是主动公开的有效补充,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市城管局共接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9件,内容主要涵盖违法建设、行政执法等方面,市城管局严格按照新《条例》办理要求,严控办理时限,全部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在办理过程中,注重沟通和服务,对一些反映情况不清晰、信息公开申请不规范、诉求存在偏差的信息公开件,及时通过电话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为当事人释疑解惑。

    (四)矢志不渝推进城管宣传。2022年,市城管局继续牢固树立“宣传工作也是战斗力”的工作理念,将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让宣传成为展示城管风采、展现城管形象的重要窗口。一年来,“南通城管发布”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302条,局网站发布新闻稿件143条。市城管局在各类媒体用稿972篇,其中省级以上媒体用稿116篇,市级媒体用稿687篇,城市管理工作的影响力、传播力、引导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稳扎稳打做好基础性工作。2022年,市城管局持续严格按照要求,持续开展对政务公开系统的维护和更新,按时完整上传相关数据和资料,确保系统平稳运行,回应群众需求及时有效不延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条例》的研究仍不够深入,对一些较少碰到的公开件仍存在政策吃的不深不透,需要向上级部门请教的情况。二是主动公开范围仍需拓展,需要通过进一步研究学习,进一步准确把握公开的范畴,真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对此,市城管局将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继续深化《条例》的学习,通过查阅资料、向上级部门学习等方式,进一步吃透《条例》各项要求。二是做好工作经验的收集推广。通过理论+实践,注重在实际办理中对各种处置方法的提炼总结,逐步形成规范性举措,真正将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