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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南通市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01-18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体育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务信息管理服务,努力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始终坚持“明确各部门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终考核体系之中,量化到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措施得力,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们根据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创新载体,丰富平台,高度重视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8件,回复率、办结率和代表们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均达到100%。同时,我们还以《南通市政府网》、《南通体育网》和“南通12345在线服务”为平台,向社会公布办事内容、条件、程序和投诉渠道,及时受理人民群众对体育事项的诉求。全年共受理“南通12345在线服务”等体育事项建议、咨询300余件,为广大群众提供热忱服务,及时回应关切。

    通过“在线访谈”及“新闻发布会”方式,对人们普遍关心的属本部门本领域职责范围内的相关问题通过网络或面对面地进行及时回应和解疑答惑。

    全年我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依法办理。

    为加强对机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机关效能,加强政府职能的民主、公开、透明度,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以机制励人。

    在具体工作中,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吸引力、亲和力,不断增强政策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真正做到“应解读、尽解读”。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切实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我局将各类体育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为群众更全面、更快捷获取信息提供了很好的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公开不够全面。二是门户网站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搜查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便民化不够。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在规定的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二是提升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公开信息的甄别、筛选、把关、公开等各项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单位未收到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