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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1-18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省、市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相关要求,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推动人社系统管理服务透明规范,为南通新一轮高质量发展贡献人社力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市人社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2年国办、省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等人社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6条。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办、省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做好常规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聚焦“强化就业稳岗政策宣讲推送工作”,在局网开设“稳岗就业”专栏,围绕“政务公开标准”“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服务”等子栏目,实时更新内容,切实保障就业稳岗政策宣讲推送有效、政策落实到位。将“江苏省智慧就业云平台”链接到局主网站,及时发布各类招聘求职信息。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断提升。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今年对《南通市积极应对疫情深化落实保企业稳就业惠民生十条举措》《关于南通市区企业服务奖励补贴办法(修订版)》《关于南通市区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实施意见》等7条政策进行图文解读,并在局网和局微信公众号上同步公开。创新解读形式,制作1个视频解读。三是社会关切回应机制进一步完善。将各县(市、区)人社局网评员纳入全市人社系统网评员队伍,牢牢把握舆情应对时效性,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认真做好政务服务热线办理,2022年,办理阳光信访、市长信箱、12345、市域治理等各类信件2679件,同比增长75%。加大12333政策咨询问答力度,市级12333电话呼入总量69.94万个,群众电话服务评价满意率98.06%。受理局门户网站咨询量995件,微信公众号咨询量9098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内部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法制审核等工作制度,及时高效办理各项信息公开申请。2022年,共办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申请39件,同比增长44.4%。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应复2件,其中结果维持1件,申请人撤销行政复议1件。政府信息公开结转上年度行政诉讼应诉1件。2022年,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及平台建设

        市人社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南通市网站集约化工作平台和自身政务新媒体,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在收集、整理、储存、发布、服务等全过程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中持续发力。借助南通网站集约化工作平台,对照要求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将“南通人社”微信公众号打造成人社“发声”平台,全年发布48期共计299条信息,公众号订阅数达23.8万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及时在局网更新完善《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在局网站“信息公开”版面公布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包括地址、电话、传真等,并明确监督方式及程序,接受社会监督。在接受省市各级考核评估和社会评议中,未产生相关负面通报和不良反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5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7

    2

    0

    0

    0

    0

    3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2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0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7

    2

    0

    0

    0

    0

    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0

    0

    0

    0

    0

    1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机制建设方面。目前,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以局办公室为牵头部门,各业务处室(单位)各司其职的齐抓共管局面。但部分业务条线认为只要做好主责业务就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认识不强。下一步要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规范公开意识,为人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畅通提供有力保障。

        2.解读形式方面。目前,市人社局解读主要采用文字解读和图文解读两种形式,形式较为单一。下一步,要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丰富解读形式,利用视频解读、网络知识课堂等形式,提升政策解读的易懂性和趣味性,进一步提高政策宣传的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