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专版 / 市级部门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3-01-18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南通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新突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局不断规范政务公开流程,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升政务公开成效。

    1.主动公开方面。今年以来,主动在局网站发布信息862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604条,公告公示及政策类信息258条,方便群众了解科技工作动态,掌握科技创新政策。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南通市建设更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三年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南通科技创新工作150余篇。梳理了近年来我市重点科技创新政策文件,组织编印《南通市科技创新政策汇编》,并结合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送科技下乡”和科技政策“集中宣传月”等活动,开展科技政策宣传,推动科技政策落地生根,引导创新主体用好、用足、用活科技创新政策。依托企业创新活力积分平台,提供科技政策宣传解读和精准推送等服务,全年推送政策信息超10000条,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

    2.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今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已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依规办理。

    3.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方面。完善《南通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南通市科技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规定,明确公开事项范围及公开流程。聚焦科技创新工作,及时做好科技工作方面重大政策、权威信息的发布工作,主动公开规划计划、统计信息、部门预算、政府采购以及局领导班子分工调整等重大事项。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积极做好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保障网站更新及时、准确、有序。优化高企服务平台,及时更新“创新南通”微信公众号,用好政企通APP,及时发布惠企政策、项目申报、会议活动、答复诉求等信息。

    5.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加强审核把关力度,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提升审核权限,坚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从严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做到未经审核信息决不公开。印发《南通市科技局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暂行办法》,对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切实维护政务公开稳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更新不够主动、工作合力尚未形成等不足。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健全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二是丰富公开内容。突出我局工作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企业和人才、基层和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做到及时公开、及时解读、及时回应,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三是提升业务水平。强化引导督促,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责任意识,多种形式组织培训学习,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规范公开工作管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