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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1-19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市医保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各项工作部署,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作用、提升公开质效,助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及时回应医保领域群众关切的问题。

    一是坚持规范公开,强化政府信息发布。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切实做好门户网站常态化维护工作,常态化落实信息内容三级审核制度,做好医保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及时处置监测到的错误信息及链接等内容,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全面、准确、权威、及时、高效、便利。

    二是坚持精准公开,完善信息平台建设。突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根据集约化平台升级改造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确保无障碍版顺利切换,便于老年群体浏览。同时,全面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强化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源作用,确保医保政策性文件及政策解读同步出台。

    三是坚持高效公开,落实监督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月通报、年考核”机制,激发内部政务公开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将信息宣传纳入全局年度考核工作中,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部门信箱办理等工作做到回复内容准确、及时办理、对外公开,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重点领域公开等政府信息,组织“公众开放日”2次、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6次,全市医保宣传“六走进”活动78场次,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在南通日报、江海晚报等媒体发布报道95篇,依托市医保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实时发布医保动态、政策等1070篇次,处理网民留言130条,开展“15分钟医保服务圈”在线访谈1期,让群众及时了解医保工作动态及相关惠民政策,有效提升群众对医保政策的关注度,引导群众关心和支持医保事业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54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根据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统计要求,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仅统计通医保规字号文件,表格中本年废止件数即为不纳入统计件数。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离发展需求和公众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根据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统计要求,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仅统计通医保规字号文件,表格中本年废止件数即为不纳入统计件数。政府信息监测能力还需加强,信息公开形式还需丰富,公开平台功能还需进一步完善优化。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提升:

    一是优化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更新及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统筹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坚持数据同源,有效衔接。

    二是畅通线上服务渠道收集民意。发挥门户网站便民服务作用,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通过开展民意征集、在线调查等方式加强政民互动,倾听群众心声,鼓励建言献策;同时缩短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时限,做好民意征集反馈公开工作。

    三是提升政策解读频次回应关切。积极运用视频解读、场景演示、媒体解读等多形式、多维度解读方式,提升图示图解、视频动漫解读频次,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公开解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