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统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1-22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由南通市统计局(以下简称市统计局)编制。

全文包括2019年市统计局落实《南通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本部门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存在的不足、改进措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以及提起行政诉讼等工作情况。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统计局官方网站 (网址: (http://tjj.nantong.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通市统计局办公室;邮编:226018;联系电话:85215771;电子邮箱:nttjjbgs@126. com)。

一、总体情况

(一)  严格落实《南通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市统计局根据《南通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和《南通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结合市统计局2019年重点工作,制发了《南通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进一步细化了市政府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关于我局的公开分工,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为导向,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时效,深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创新公开理念,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

(二)  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情况

1. 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完善信息源头管理机制。修订《南通市统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等政务公开制度,促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2. 重视政务公开队伍能力建设

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在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上,就南通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普查宣传月、南通统计开放日等工作进行讨论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难点问题,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19年,市统计局配备了2名专职信息公开员,5名兼职信息公开员。

(三)  渠道场所

市统计局以“服务为民”为工作原则,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以官方网站、南通统计微讯公众号为主要信息公开平台,结合统计公报、新闻发布会、年鉴等多种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  教育培训情况

市统计局将加强业务培训作为做好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组织开展对市局专兼职信息公开员和县(市)区政务公开负责同志的业务培训工作。为进一步提高统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增强依法行政工作意识,2019年就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形势、公开工作常见问题和新《信息公开条例》解读三个方面,进行了培训。

(五)公开信息情况

市统计局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并参与的重要信息都进行了公开。包括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职责及与专业工作相关的统计制度、调查项目、统计标准、统计数据等。

2019年,市统计局在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0条。其中数据类信息209条,数据分析71篇,工作动态207条。

(六)公开形式

1. 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按照市统一部署,我局认真及时的进行网站建设和整改工作,包括每季度进行网站内容的核查,按照市网站集约化要求,科学设置栏目,明确各处室职责,加大数据公开力度,对数据南通等数据主要发布版块进行进一步优化。

2.做好政策解读工作。2019年,市统计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按季度,召开面向社会公众的统计新闻发布会3期,2019年全年统计发布会1期,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等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和讲解。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南通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召开新闻发布会1期。重点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70周年南通发展数据解读。

3.“数据南通”宏观数据平台卓有成效。将国家、地区间的数据归入平台建设,更直观地对比反映南通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将数据装进口袋,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对统计数据的需求;

4.“南通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持续发力。共刊登了53期微讯报道,内容广泛,涉及统计数据解读、统计工作动态、经济普查等方面。

(七)咨询情况

今年以来,在线咨询、部门信箱、市长信箱共计办结33件,依申请公开11件,均及时办结。咨询信息主要涉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地区生产总值、历年经济运行数据等资料,咨询主体主要是在校学生,目的是为了论文的数据支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63.860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1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丰富服务手段、注重服务时效等方面需要深入探索和实践,不断改进,通过与全国统计系统、市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交流沟通,加强调研分析,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1.由于对政府统计部门生成的信息范围不了解,社会公众咨询不属于本局所生成的统计信息较多。市统计局本着便民原则,依照《条例》的规定,做到凡是在《南通统计年鉴》中公开的其他部门的统计数据,均为咨询者提供服务和解释,或者指向相关部门。同时,加强统计宣传,加强公众对于统计工作的了解与认知。

2.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深化公开内容,做到早策划早准备,增强数据解读的针对性,提高政策和数据解读能力,使数据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