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0-01-22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结合《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关于编制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说明》等文件要求,汇总市政府门户网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网站平台数据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至2019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3-59009517)。

一、总体情况

1.新《条例》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2019年,我局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以及省市相关文件,及时启动对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及时修订更新《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制定《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管理办法》以及依申请公开流程图,并予以公示。7月底,我局邀请局法律顾问、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处长就行政应诉答辩、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和辅导讲座,并深入解读新《条例》,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新《条例》的指引下,我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政务公开服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等渠道进行政务信息的主动公开。按照新《条例》要求和机构改革方案,我局门户网站部分内容和功能进行了调整。门户网站与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各县(市)局网站建立了链接,方便市民查阅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的同时,对市政府网站上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信息也及时进行更新。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18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量1800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125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127条。行政服务窗口政务服务事项69项,办件量80件;收到留言数35条并全部及时办结。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重点、敏感性问题,及时利用网络、微信推送等渠道以及网站信箱、民意调查、在线访谈等栏目,做好公开和解释。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的作用,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的同时加强公众的参与感,全年共发布微信公众号110条,关注用户达2142人,数篇信息文章被媒体转载。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14件(其中主办20件,协办94件代表委员满意率为100%,办理交办、进展及结果全过程公开。 

3.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83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本年度办结633件。其中:予以公开294件,无法提供280件,不予处理25件,不予公开19件,部分公开15件。2019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11件,全部维持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22件,除尚未审结3件外,其余全部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4.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好新《条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把信息公开推向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县(市)局、分局、各直属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建立起至上而下的政务公开组织体系,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员。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开,梳理政府信息在公开平台发布栏目,严抓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积极参加市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2019年,我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9年,我局完成局门户网站的迁移建设。根据南通市机构改革,网站内容和功能进行了调整,同时按照网站集约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规范栏目设置,完善与市公开系统对接渠道,对局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优化,调整了部分目录力求分类更科学,查询更方便。现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市政府门户网站、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网站、“南通自然资源和规划”官方微信公众号等。

6.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检查。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重点对公开的格式、内容、时效等进行梳理,进一步督促推进基层信息公开工作。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重点对受理、交办、流转、征询、审核、批复、归档等环节进行梳理,避免因答复不规范、超过时间节点等情况发生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组织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扫描漏洞保障运行稳定,及时整改死链,对“僵尸”条目、“陈旧”项目和“滞后”信息进行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0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11

8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

14

1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2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2

3247.252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42

 30

 1

 9

 1

68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1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80

 8

 1

29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5

 0

 0

 0

 0

1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9

 0

 19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49

12

 0

 5

26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3

0

0

 0

 0

1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7 

 0

 0

 0

17

2.重复申请

6

 2

 0

 0

 0

8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600

22 

 1

 9

 0

 1

6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2

 6

 0

 0

 2

6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1




11

10



3

13

9




9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推行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和优化的问题。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如下:

1.政务信息公开方面:一是政务公开深度和广度无法完全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制度,以制度促规范,保障好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的公开,力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全面地展示政务活动及有关信息;二是公开载体的运用还不够均衡,相关建设管理机制有待完善。下阶段将进一步拓展公开平台和载体,发挥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加大与网民互动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还有待加强,政务公开的有效性、便捷性、互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在全系统持续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准确把握政务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牢固树立“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和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政务公开的意识。

2.依申请公开方面:一是申请人在政府信息申请书中申请信息的类别和项目繁多,部门难以对申请项目逐一进行答复,对此我部门对于能区分答复的信息公开内容给予信息公开答复,无法答复的告知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出申请;二是申请人混淆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和土地征收信息公开的对应机关,经常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事项,对此我部门有针对性的建议申请人至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了解;三是申请人申请事项存在内容表述不明确的问题,如申请文件名称、文号等表述不清,申请事项位置描述不明确等,对此我部门与申请人电话联系并录音确认具体申请信息,或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四是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为信访和投诉内容,我部门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申请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申请人相应的提出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