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南通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智慧性、规范性,为公安机关公信力提升提供更好支撑。
1、完善组织体系。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明确了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在组织层面,由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并协调处理公安政务公开的制度安排和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办公室,落实了具体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政务公开工作。2019年,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先后专题组织开展2次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培训。
2、优化工作平台。对南通“警民e家”门户网站进行了优化调整,对提供行政审批服务的“南通公安”APP进行扩容建设,同时升级建设南通公安“微警务”和政务微博发布平台,把警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从门户网站,拓展到“掌上”,再延伸到“指尖”,形成了错位建设、优势互补的政务公开新格局。着力加强“两微一端”的日常监管和维护,强化数据同源、信息共享,并结合各自定位和侧重点,形成相互融合、一体多翼的发展格局。南通公安“微警务”共上线12大类187项公共服务事项,其中42项业务实现全流程办理,平台用户关注数1640726人,实名注册数250621人。2019年,南通公安微信发布信息725条,收到各类留言856条,办结820条;南通公安微博发布信息2500余条,收到各类留言2235条,办结2200余条。
3、推进重点公开。建立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现行政许可、确认、奖励和其他4类事项的办理承诺期限,全部压缩至法定期限的40%,并纳入南通市政府行政权力事项数据库对外公开。建设应用南通公安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提供行政审批事项119项,其中市级55项、县级64项。深入推进公安执法公开工作,2019年共通过南通公安执法公示平台公示各类执法信息348023件,其中公示警情处置结果137219件,公示案件办理情况119486件,公示人员采取措施情况71095件,公示涉案财物信息9072件。强化依申请公开申请办理工作,重点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结合本单位实际,逐一明确相关办理规定,细化办理流程,确保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办理信息公开申请都有“规定动作”和“标准姿势”。研究建立科学、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对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开展评估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公开意识方面。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不敢、不愿、不会”公开的保守思想。现阶段政务公开的常态工作仍以信息发布为主,且内容多为结果性发布,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等领域的发布工作还有待深入。针对存在问题,市公安局着力强化教育培训,重点强化公安民警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推动各层各级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增强专业素养。同时,着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市局规定凡是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原则上都应当予以公开,并加强宣传引导。特别是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
2、公开形式方面。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常态发布以网站内容保障、新闻发布会、新媒体平台发布等为主,邀请听证、网络投票、在线调查、参会听会等形式组织得不多。针对存在问题,市公安局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扩大群众、媒体对公安机关公共事务决策和执行过程的参与度。市局着力推动与民生问题、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警种部门制定“开门决策”规则,研究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等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形成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建议提案办理方面。2019,南通市公安局共接办建议提案144件,其中人大建议83件、政协提案61件,主要涉及城建、民生保障、生态环境、犬类以及其他宠物管理等方面工作,涵盖交警、治安、刑侦等15个相关警种部门,全部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办结,相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公安机关2019年全市“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2、档案信息公开方面。2019年,南通市公安局档案处受理接待查档 76 起,其中个人71 起,外单位(南通公安系统以外的单位)5 起,查阅档案120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