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发改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1-2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做到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年来,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5条,已全部按要求在网上公开;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63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及时办理回复12345平台、市长信箱、江苏阳光信访各类来信126件。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和我委机构调整情况,研究优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信息保密审查等各项工作流程,提升全委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水平。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各项维护更新工作,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提升我委面向公众的信息服务能力。

(二)有序开展机构改革期间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我委新职能,将原市物价局、原市粮食局的相关信息一并划转至我委门户网站,及时做好网站信息公开内容调整;进一步研究完善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流程,确保渠道畅通,提高答复效率。

(三)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完善我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版块内容、结构,及时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文件、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及时将重大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发布到“南通市人民政府网站”以及我委门户网站。通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广大人民群众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增进了解、提振信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52

(机构改革后,原市粮食局行政处罚事项划入市发改委)

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226.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0

 1




 2

 6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1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6 





 4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2





 1

(七)总计

57 

 1




 2

 6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举措

一年来,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对照、与省市有关要求相对照、与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相对照,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2020年,我委将进一步研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深化发展改革领域信息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是持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准确把握涉密信息与可公开信息、公共信息与个人信息等范围。二是着力加强平台建设。继续做好本委网站维护工作,并依托市长信箱、部门信箱、在线咨询等多样化途径,构建多渠道的信息公开互动途径。三是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有关信息,打造规范、高效、透明的服务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