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工商业联合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政法与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和科技局、财政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现将南通市2025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补贴基准、职业(工种)指导目录、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指导目录等予以发布,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关于培训补贴工种。结合我市就业、产业和培训需求,在省目录的基础上新增部分补贴性职业(工种)、培训合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项目制培训项目以及紧缺型职业(工种),省、市指导目录中职业(工种)均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二、关于培训补贴次数。职业培训补贴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培训的,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参加同一类别创业培训的,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符合条件人员可申领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每人每年最多可申领3次补贴(含当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次数)。
三、关于培训补贴标准。我市新增补贴性职业(工种)项目按照划定等级,与省补贴性职业(工种)项目享受同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纳入《南通市2025年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指导目录》的,紧缺型高技能开班培训补贴标准在同类型职业(工种)补贴基准上按比例上浮。纳入《江苏省2025年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指导目录》的,按省文件要求执行。
四、关于补贴领取要求。参保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领取补贴应符合参保要求,按规定凭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领取。就业技能培训、适岗培训、项目制培训、紧缺型高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其他培训需经开班备案审核通过后开展,业务经办流程与往年保持一致。
五、关于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纳入目录管理,另行公告。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三星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与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任务的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应按照“云眸工程”要求,接入监管平台。对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或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退出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并记入诚信档案。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执行。各地已报备的班次和申领的补贴按上一年度补贴标准及有关要求执行。
既往有关补贴标准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今后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通知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南通市2025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基准
2.南通市2025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指导目录
3.南通市2025年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指导目录(第一批)
4.江苏省2025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指导目录
5.江苏省2025年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指导目录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通市财政局
南通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