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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5年南通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指导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南通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4-28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力支撑我市重点产业、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发展,发挥政府补贴导向作用,规范培训补贴管理工作,提升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按照《关于发布2025年江苏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指导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32号)、《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5〕2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政策口径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23)75号)等文件精神,明确了我市2025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补贴标准、发布了补贴性培训职业(工种)目录、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等,现予以发布。

一、健全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清单管理体系。结合我市就业、产业和培训需求,在省目录的基础上新增部分补贴性职业(工种)、培训合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项目制培训项目以及紧缺型职业(工种),省、市指导目录中职业(工种)均享受政府培训补贴;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纳入目录管理,明确参与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的资质要求。

二、关于补贴项目及补贴基准。《通知》明确了“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创业培训”“其他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六类培训补贴项目,并按照“反映就业需求、体现培训成本、提升培训层次”的要求,制定阶梯性补贴基准。市级、省级2025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指导目录共包括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补贴项目533个(省级529个+市级4个)、培训合格证书培训补贴项目10个、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补贴项目22个以及项目制培训7个,对标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补贴基准按《南通市2025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基准》实施。

三、突出紧缺型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公布了包含127个职业(工种)的省级、市级2025年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指导目录。指导目录紧紧围绕就业市场用工需求以及“最缺工”职业排行榜中的有关职业而制定,优先服务制造强省战略和数字经济发展。对南通市2025年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指导目录中的27个紧缺型职业(工种),通过备案开班培训的,补贴标准在同类型职业(工种)补贴基准上按30%比例上浮。

四、规范“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通知》支持劳动者利用碎片化时间,参加规范化线上技能培训,以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便利度和可及性。根据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特点,合理确定线上培训课程和线上、线下课时比例。省级职业(工种)指导目录中不带“*”标识的职业(工种)为理论和实操相结合的培训项目,其线上培训课时数原则上不超过总课时数的40%,带“*”标识的职业(工种)线上培训课时可超过总课时数的40%。补贴性线上技能培训应依托“江苏工匠课堂”等具备安全稳定、实名验证、人脸识别、即时互动和培训质量管控技术功能的平台,平台应能防止篡改数据、线上学习记录造假,防止同一账号同时多端口登录、多页面非前端播放课程,防止刷课、挂课、替课、刷考、替考等虚假培训行为,并且能提供真实有效的线上培训学习过程证明。

五、明确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有关要求。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与职业培训补贴是两种不同的补贴类型,两者在补贴享受对象、资金拨付渠道、补贴申领程序等方面均有差别。一般情况下,职业培训补贴注重全流程管理,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在培训前需向当地人社部门备案,培训过程中接受有关监管,培训结束需经考核或技能评价获取相应证书后方可享受补贴;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更加注重结果导向,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足一定期限,且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申领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所需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jndj.osta.org.cn)或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type=grbs)可查询到。《通知》统筹规范全市参保职工提升技能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有关要求,明确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累计可申领不超过3次职业培训补贴、每年可申领不超过3次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含当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次数),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全市一般职业(工种)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按2025年省职业(工种)指导目录省定基准执行;对目录外的职业(工种)按C类职业(工种)补贴基准执行。

《通知》明确自发布之日(2025年4月2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执行。各地此前已报备的班次和申领的补贴按2024年度补贴标准及有关要求执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政策有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人社部门大力推行职业培训补贴、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网上申领办理,企业、培训机构、参训人员、企业职工可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江苏智慧人社APP,进入相关服务专区,在网上备案培训项目,申领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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