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你需要知道的那些事
1.劳动仲裁收费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2.发生了争议纠纷,该去哪儿申请仲裁?
联系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即可。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另外要注意的是,根据《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管辖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在崇川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园区)行政区域内下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一)中央、省驻通机关、企事业单位;(二)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三)市属国有企业;(四)注册资金在6000万人民币以上(含)或者在1000万美元以上(含)的企业;(五)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除市仲裁委管辖的劳动争议及市人社局指定管辖的案件外,由各县(市、区)仲裁委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的劳动争议。
3.关于仲裁的时效问题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4.已经申请了仲裁,什么时候会有结果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