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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提前退休如何办理?
来源:南通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8-10 字体:[ ]

1.申请:符合因病提前退休(职)职工,应由职工本人或代理人向单位提出因病提前退休(职)申请,单位按规定进行网上退休登记。

2.受理:市本级区域(含崇川区、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苏锡通园区)单位将职工档案等相关材料送市政务中心退休受理窗口受理。

3.审批:人社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批。

4.结果告知:退休审批、待遇核算等业务办结后,将职工退休养老证等按约定方式送达给单位或职工本人(申报受理时由单位或职工本人选择邮寄或窗口领取)。

特别提醒: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职)须提供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结论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根据政策规定,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效期为3个月,职工应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并办结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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