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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来源:南通年鉴 发布时间:2018-12-20 字体:[ ]

【概况】 2017年,南通市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率分别为97.5%、97.75%、97.95%。养老保险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至年底,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3.5万人(不含已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3.7万人。全市基本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00.18万人、113.94万人、130.7万人、106.36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12.26万人、3.97万人、1万人、3.06万人。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扩面参保人数2.4万人,征缴基金1.55亿元。扩容升级社保“网上大厅”,覆盖5600余家规模企业和30余万人群,线上业务占总业务量65%以上,开通社保缴费“电子证明”功能,实现网上自助打印并加盖电子印章。

【养老保险】 2017年,南通市深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完成3480家单位、22万人参保登记任务,实现业务上线运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如皋市确定为全省机关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系统测试试点单位,并在如皋市召开全省现场推进会。调整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取消农龄折算一次性补缴、将被征地农民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做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地税局建立数据交换共享机制,健全欠费信息台账,清理养老保险欠费2602万元。加强社保缴费基数与计税工资数据比对,核查差额较大、明显存在缴费不足单位1000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年缴费水平856元,比上年增加31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选择500元以上缴费档次参保人数占93%。统筹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由2056.52元增加到2204.42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连续第六年增调,崇川区、港闸区、南通开发区由每月180元提高至200元;各县(市)、通州区及通州湾示范区由每月115元提高至125元。

【医疗保险】 2017年,南通市全面实现省内、市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率先接入全国跨省就医平台,与27个省市实现跨省联网结算,三级医疗机构接入率100%,南通跨省双向住院结算834人次。至年底,累计760.85万人参加大病保险,年内8.97万人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基金支出4.52亿元。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85.65%和73.05%,分别比上年提高0.65%和0.05%。医疗保险智能稽核系统全市覆盖率100%。加强医疗保险费用管控,门诊、住院费用均保持6%左右,公务员基金、民政救助基金、离休费用等实现负增长,达到历年最好水平。出台支持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制度实施意见。海安县、海门市、如东县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

【生育保险】 2017年,南通市出台生育保险办法,实现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13.94万人,比上年增长3.15%,其中市区45.13万人,比上年增长4.08%。全市基金收入3.5亿元,基金支出3.9亿元,当期赤字4067万元,累计结余3.09亿元。

【工伤保险】 2017年,南通市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参加补充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3月1日起,全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统一调整下降0.19%,用于建立补充工伤保险。在国内首创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实名制管理系统,覆盖全市建设项目800余个、建筑业从业人员8万余人。至年底,南通在建和新开工建设项目参保率100%,以项目形式参保建设项目2574个,其中在建项目901个、新开工项目1673个,参保新开工项目数全省第一。参保范围扩大到交通运输、水利行业,实现建设工程领域工伤保险全覆盖。试点推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参保人数近2600人。为兼顾效率公平、提高企业参保积极性,修订完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业人员从业伤害保险实施办法》,全市1.2万人参保,累计承保保额297.69亿元,发放赔偿1120.95万元。全年组织300家企业开展工伤预防参与式培训,培训35283人次,分别为上年4.5倍和6倍。全年完成劳动能力鉴定9489件,再次鉴定申请率0.17%、全省最低。9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银川市召开全国工伤保险研讨会,南通作“工伤保险预防试点”经验介绍。

【失业保险】 2017年1月1日起,南通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1.5%下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至0.5%,个人缴费比例仍为0.5%。全市为3338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1.16亿元。根据最低工资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失业保险金上下线。至年底,全市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1148元,比上年增长5.5%。

【基本照护保险】 2017年,南通市在国内率先建立以居家照护、生活照料为主,以机构护理、医疗服务为辅,集“专业上门、义工服务、津贴补助、辅助器具服务”四位一体照护保险模式。照护保险保障范围由重度失能人员扩展至中度失能人员,并适度提高待遇标准,在护理机构、养老院享受照护保险服务的重度失能人员分别按每天50元、每天40元标准享受待遇,中度失能人员按每天10元标准享受待遇。制定《辅助器具服务意见》,试点义工上门服务,开发照护保险APP。建立服务质量考评机制和服务市场退出机制,居家上门服务19万人次,满意度98.8%。至年底,市区5539名失能人员申请长护保险待遇,其中通过评定5230人,年龄跨度从3岁到105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社会资本向新型养老产业转移,建成长青乐龄、北阁、安体等护理院,吸引社会资金6亿余元,同时带动人力资源培训市场繁荣,新设置居家服务公司10余家,从业者2000余人,形成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照护服务队伍。照护保险“南通模式”先后8次获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国家媒体专题报道,5次在全国会议上交流,30余家国家部门及外省市到南通考察。

(许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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