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优待】 2017年,南通市优抚对象人员70783人,其中残疾军人5221人、在乡复员军人5146人、带病退伍回乡军人6375人、烈士遗属1744人、参战人员4402人、年满60周岁农村退役人员43477人、烈士子女3728人、其他优抚人员690人。完善全市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各类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标准,一级因战伤残金每年74081元、十级因战伤残金每年12538元,参战涉核退役人员每年9752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年9055元。为1095名企业“两参”人员发放专项慰问金每人每年4000元,为全市享受抚恤补助优抚对象每人每月发放水电煤气补贴55元。
完成540名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和1000名优抚对象医疗巡诊。受理残疾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体检鉴定材料310份。全市完成6个慰烈工程新建修缮改造。
(刘志春)
【退役士兵安置】 2017年,南通市发放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1.26亿元。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重点安置对象,实行“积分选岗、阳光安置”,80%以上安置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规范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退役士兵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1936人次。发挥退役士兵在加强基层组织、推动基层发展中的作用,选拔聘用到村(社区)优秀退役士兵119人,充实到村(社区)综治、城管等10余个岗位。
(崔建新)
【军转干部安置】 2017年,南通市适应国防和军队改革需要,采取“特殊岗位竞争选拔”“省部属驻通单位双向选择”“共性岗位集中积分选岗”相结合,完成军转干部安置任务,为全省第一批完成非相应安置团职以下军转干部安置任务设区市,96.8%的军转干部被安置在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首次选拔29名优秀青年军转干部到南通大学开展为期1年进高校专业培训,提高军转干部适应地方、驾驭工作能力。调整全市在岗(失业)和退休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标准,江苏铁军消防服务有限公司获评江苏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创业示范基地。
(许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