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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部分路段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的通告
来源:通州区 发布时间:2020-06-30 字体:[ ]


为进一步净化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部分路段交通环境,提升镇区形象,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石港镇部分路段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机动车。

二、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停车,停于停车泊位内的除外。

三、在路段车辆停放或临时停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处理。

1、米市桥南路(海五线至渔湾中路)。

四、本通告自2020年7月29日实施。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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