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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通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通知
来源:通州区 发布时间:2020-01-17 字体:[ ]

根据《南通市通州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通政规(2011)5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补贴标准的通知》(通政办发(2013)149号)、《关于贯彻南通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机制的通知》(通人社(2019)62号)等规定,现将2020年通州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通告如下:

一、征缴对象:

具有我区户籍,年满16周岁,非全日制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享受离退休、退职待遇,不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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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费渠道:

1.银行卡扣:缴费人将选择缴费档次的金额及时存入江苏银行农保卡,银行批量划扣。

2.自助缴费:直接到镇、村(社区)自助缴费终端(小黄机)或POS机自助缴费。

3.微信缴费:缴费人使用手机微信扫描指定二维码,或进入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五险一金-社保-江苏省社保缴纳,实名认证后进行微信在线操作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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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缴费二维码

四、集中缴费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根据政府补贴标准(见“缴费标准”)设置,鼓励先缴多补。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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