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广大市民朋友:
您好!
2020年2月1日《如东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正式施行。根据《通告》规定,限放区域内(县城由东二环路、南环路、西环路、苴东线形成的闭合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晚上9时至次日上午8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除外)。
禁放区域内(禁放区域为沿海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将相关违法信息将纳入个人征信记录。
大量燃放烟花爆竹影响空气质量、影响市容,尤其是夜间禁放时段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干扰人民群众正常生活,还易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给您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行动以来,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共度安定、祥和、安全、安康的新春佳节。发现违规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10举报。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如东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