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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通州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政策
来源:通州区 发布时间:2020-07-22 字体:[ ]

根据《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20〕5号),省有关部门批准通州区2020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38名。

一、招生对象

在通州区有户籍(通州湾户籍不包括在内)、本人志愿从事基层卫生工作、符合国家高考政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原则上只招收农村生源。

二、招生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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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养去向

通州区中心卫生院、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招生批次及录取时间

本一批次录取时间计划8月中旬开始;专科批次录取时间计划9月上旬开始。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招生政策,对选择填报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志愿的考生分县(市、区)进行录取。

五、招生培养工作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通州区户籍应届高中毕业生选择并填报本地所对应的有关定向培养院校和专业。

(二)在高考录取期间,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填报本地定向志愿的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落实逐一核对考生户籍是否归属本地,并将经核对的考生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规定时间反馈给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然后进入高校招录程序。具体录取过程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录取的定向医学生,在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与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具体时间由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定向就业协议书》会对本地定向考生在培养与使用期间的相关优惠政策及履约责任进行明确。

(四)定向医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参加并完成所在学校学习,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科除外)。

六、免费培养政策

(一)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在校学习期间补助生活费,生活费补助标准由省级财政部门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国家助学金标准。

(二)在学期间户籍不迁出,仍保留在原地。

七、就业政策

(一)定向医学生毕业后,按照《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到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到。由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考试,根据当年招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总数,80%以内人员可进入通州区中心卫生院、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其余人员予以编外聘用,也可参加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公开招聘考试进编。

(二)定向医学生落实好基层医疗卫生岗位后,统一派送至有关全科医生培养基地接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时间为本科生3年、大专生2年,培训结束后回至原基层医疗卫生岗位工作。

(三)服务年限:定向医学生在基层医疗卫生岗位至少服务满6年,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时间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八、违约管理

(一)存在以下情形视为违约行为:

1.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校期间有3门课程不及格且补考不及格或有4门以上课程不及格。

2.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未能正常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科除外)。

3.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基层医疗卫生岗位服务未满6年。

4.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未能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5.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基层就业后,两次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未能取得执业资格。

6.其他违反合约的行为。

(二)违约的定向医学生应退还发放的生活费并补交学费和住宿费。

(三)违约的定向医学生一律不得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和我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考试。

(四)按照《江苏省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其有关违约事实将会被列入不良信用信息。

九、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0513-86115156、86541410。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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