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3年7月17日南通市海门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黄 辉同志为南通市海门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顾煜晖同志为南通市海门区水利局局长;
倪卫彬同志为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决定免去:
曹 健同志的南通市海门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倪卫彬同志的南通市海门区水利局局长职务;
夏林辉同志的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