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吴萍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针对当前我市乡镇医疗机构服务体系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此我们深表谢意。近年来,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在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尤其是乡镇医疗网底基础相对薄弱,暴露的问题更为严重,主要体现:基层人才短缺、水平不高、活力不足等方面。近年来,我们在强基层、建机制方面不断做出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实施的举措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围绕解决乡镇卫生人才队伍不稳定不平衡突出问题,2019年,我委联合市委编办等八部门出台了《南通市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3年)》,创新完善基层卫生人才招引、培养、使用和管理机制,明确建立“县管乡用”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等27条支持性政策,为推动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切实有力的保障。《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意见》(通政发〔2019〕20号),明确了基层卫生人才引进激励政策,编制、人社部门可根据本地基层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编制空缺和自然减员等情况,拿出编制内岗位进行招聘,并给予优惠政策;引进医学生补助为10万元/人,于首次聘用时一次性支付。
二是加强人才培养。我市积极参与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各县(市、区)先后与省内南京中医药大学、徐州医科大学、南通大学等3所本科医科大学,以及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等2所高职(专科)医学类学校合作,培养高中起点的本、专科定向培养生。自2016年江苏继续开展该项目至今,我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规模逐年增加,2021年录取人数增加到257 名(本科165名、专科92名)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147名、预防医学专业59名、中医学专业26名、麻醉学专业9名、医学影像学11人、针灸推拿5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为我市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培养了或正在培养一批适宜医学人才,这将进一步充实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改善农村医疗工作水平。
三是构建激励机制。围绕实施市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各地出台贯彻文件。海安、通州、开发区等地按照 “两个允许”的要求,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部分提取40%用于发放医务人员劳务报酬,重点向业务骨干、临床一线人员倾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分配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安排。海安、如东、启东等地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范畴。海安市、开发区对乡村医生、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全部办理“五险一金”。近年来,基层医务人员收入稳步增长。
四是优化资源配置。我市积极推动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巩固完善运行机制,切实保障基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落实。目前,我市共获“省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24家、“省社区医院”7家,一村一卫生室建成率达100%,“甲级村卫生室”19家,达到“省基本标准村卫生室”340家。
二、下步打算
(一)推动落实卫生人才强基工程
推动各县(市、区)要围绕市实施方案,进一步制定有针对性的落实措施,抓好县级层面的组织实施。
一是全面推行基层卫生人才“县管乡用”制度。统筹调度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数额,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补充,其编制和人事关系集中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受其委托的机构负责管理。落实每两年动态调整一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政策规定。基层编制数额难以满足业务需要的,采取政府购买岗位的办法保障工作开展。探索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编制备案制管理,参照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水平建立年金制度。调剂部分事业编制,用于定向招聘在村卫生室工作满六年的执业(助理)医师。
二是加大基层卫生人才引进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激励方式,引进上级医院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健全退休人员返聘制度,支持身体健康的退休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服务。积极参与省组织面向全国的基层卫生人才招聘活动,进一步放宽户籍、年龄等限制条件。采取校园招聘等形式吸引优秀卫生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在保证卫生执业准入要求的前提下,放宽报名条件,可不设开考比例。紧缺专业简化招聘程序,不经过笔试,采取面试、校园招聘、现场考核等方式直接考察,确定体检人选。建立引进人才绿色通道。
三是岗位设置向基层倾斜。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提高到50%、20%。建立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县域内统筹使用的动态管理机制,引导人才向经济薄弱和偏远地区流动。对基层引进的紧缺型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坚持按需设置、动态调整,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严格落实基层全科医生高级职称超岗位聘用政策。
四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要落实好乡村医生相关待遇保障,积极拓展业务收入来源,建立“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池”,及时足额发放乡村医生各项补助,做实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推动落实乡村医生“五险一金”,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探索实施取得执业医师资质的乡村医生进编管理。
(二)激发基层医疗卫生运行活力
一是合理核定基层绩效工效总量。按照“两个允许”要求,统筹平衡与当地县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在现有绩效工资政策水平基础上,按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的10%左右增核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提高全科医生工资水平。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提升基层卫生人才收入水平。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区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水平相衔接。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护士资质的村级医护人员,按乡镇卫生院同岗位人员同工同酬。对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办理“五险一金”,落实退职乡村医生养老补助政策。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优化服务体系。根据省委、省政府《江苏省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2018-2022)》(苏办发〔2018〕17号)、《<关于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强弱项的若干措施>及5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发〔2019〕23号)、《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苏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市县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指导中心建设。实施乡镇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全面优化整合乡镇卫生院与卫生所,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能。积极推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巩固完善运行机制,切实保障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落实。
二是完善科室设置。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8〕195号)精神,乡镇卫生院在进一步健全儿科、中医科等科室设置基础上,确保抢救室、急诊室、观察室、消毒供应室等急诊急救、感染控制的科室,以及与当前疾病谱相适应的慢病门诊、日间病房、康复治疗室等科室实现全覆盖。健全完善村卫生室13个功能区布局。有条件的卫生院应规范设置发热门诊(诊室)。三是推动设备达标。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重点配齐乡镇卫生院全面型呼吸防护面具、开胸包、喉镜、眼底镜、电子灭菌器、牙科综合治疗椅、耳鼻喉综合治疗椅、超声波治疗仪、心脏除颤仪等配置率低的设备,满足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物资储备清单,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护物资日常储备,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四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根据省卫生健康《关于印发全省基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基层〔2020〕1号)精神,加快构建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核心,以居民的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促进与管理等为主线,建立基层卫生健康“总门户”。积极推动县级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病理、远程检验五大中心建设,并实现与基层医疗机构全面、有效对接,助推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借助信息系统优化服务流程,优化功能架构,加强平台为枢纽、机构为核心,村站为前哨的系统升级改造;规范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记录一生、服务一生、管理一生。相关信息化平台建议由省级层面统一规划建设,由上而下统一推进,提升信息报送效率。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