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十六届一次会议第026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推动我市各类婴幼儿托育机构建设的建议)
来源: 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2-11-13 累计次数: 字体:[ ]

尊敬的陆红梅代表:

关于您在市人大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61号提案中提到的推动我市各类婴幼儿托育机构建设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第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通政办规发〔2020〕5号)文件精神,对于居住人群、就业人群以及女职工集中的区域鼓励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一直以来,我市鼓励支持多元化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虽然目前我市的托育机构仍以民营为主,但是也取得了一些进步。一是支持“集团连锁化”兴办托育服务。支持集团化、专业化的企业开办多层次、多品类的婴幼儿照护机构,通过资金补助、提供场地和租金减免等方式,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振行业发展信心。目前我市已经形成了立宝托育、师山托育两个南通本土化托育品牌,并且立宝托育已经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了混合所有制改革。二是支持“托幼一体化”延伸托育服务。依托幼儿园自有场地、设施和人力资源,鼓励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增设托班,打造托幼一体化模式。目前全市共有127家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占全市婴幼儿照护机构总数的23.74%。三是支持“单位福利化”提供托育服务。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整合现有资源,通过服务外包的方式引入专业运营团队,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目前我市已有5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托育服务,并在今年列入工会系统托育服务工作试点城市。

第二,您提到建设一批示范性托育机构的问题,从2020年以来,全市已经建成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8家,2022年我市将继续鼓励机构对照省级示范托育机构的办园标准规范办园,积极申请2022年度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力争建成不少于1家的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获评托育机构,起到婴幼儿照护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此外,我市经过3年多的实践探索,形成了“1+N”普惠托育管理模式。依托1个主体示范园,带动N个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普惠园共同发展。按照“示范引领、管理同质”的目标,在装修标准、设施设备、班级设置、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课程教学、服务标准等方面采取统一要求,执行统一技术,进行全面的质量管控,让每一个孩子都能获得优质的照护。目前,我市已建成2家主体示范园,8家普惠社区园,受到辖区内广大婴幼儿家庭的欢迎。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