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次会议第08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南通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12-15 累计次数: 字体:[ ]

朱柳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解决养老问题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于推动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经商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及的,南通是全国、全省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根据“七普”数据显示,全市常住人口772.6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达231.87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30.01%。面对严峻的老龄化形势,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市抢抓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医养结合试点、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及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首批试点等机遇,在顶层设计、基础建设、功能发挥和服务成效上均取得重大进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正在加快形成。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服务设施2331处,总床位达到9.2万张,基本形成了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高、中、低档相配套,医、养、康、护功能齐全,公办、社会投资兴办、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并行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真抓实干成效明显,2020、2021年连续两年获得省政府督查激励。在民政部、财政部组织的第二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综合评估中获评优秀地区。创新“链式养老”服务模式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优秀案例。公共服务质量养老服务领域满意度测评结果位居全国第四。

一、关于广泛宣传,重拾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建议。多年来,我市采取有效措施,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和弘扬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促进传统养老观念向新型养老观念转变,使“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的理念深入人心。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融媒体等宣传渠道,全面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发展养老事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措施,广泛开展“银龄风采进社区”等各种敬老爱老主题教育活动,重点针对广大老年人群和青少年群体,逐步树立新的养老敬老孝老观念。做好农村社区居家老人的宣传教育工作,逐步改变农村老年人传统的生活观念和消极的消费观念,增进老年人对社会养老的认同感和信任感,消除顾虑和偏见,乐于接受社会养老服务。加大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转变农民的养老保险观念,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措施,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养老意识及参保意识。针对您提出的严惩不敬老、不养老子女以维护老人的利益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在养老服务地方立法和征信系统建设等方面强化子女对年老父母的赡养责任,处罚不孝行为,营造尊老爱老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大力扶持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市不断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优质资本和企业进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中来,促进社区养老服务的实体化、社会化。在全国率先出台《南通市区民办(营)养老机构贷款贴息办法》,积极利用财政贴息支持养老服务业的有效信贷投入,进一步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经营)养老服务机构。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从土地规划、土地供应、财政投入、税费减免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指导性强、具体可行的保障措施,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积极性。对于投资兴办街道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央厨房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养老机构,按政策享受社区居家养老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政策。对承接运营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机构给予减免相应房租、水电费用。对上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符合基本照护保险服务机构准入条件的,按规定纳入照护保险协议管理范围。此外,2022年,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联动机制,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管”、强化标准规范引领作用、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等方式,不断提升综合监管效能,推动形成设施配套成熟完备、服务供给全面专业、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市场运作优质高效、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居家社区养老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三、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近年来,我市通过政策创制、教育培训、技能鉴定等手段,发展养老职业教育和技术技能教育,提升养老服务岗位待遇和职业吸引力,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持续推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养老机构负责人和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养老护理技能示范培训活动,充分发挥护理人才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开发“互联网+培训”新模式,常态化开展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人员的政策理论和实操培训。依托政校合作平台加强高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充分发挥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主力军作用,大力开展养老护理人员技能培训。目前,全市11所技工院校中有7所院校已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和课程,常态化开展全日制学生教学。有针对性地将养老护理员、健康管理师等纳入技能人才培训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落实有关补贴政策,提升社会各界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二是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全面开展。贯彻落实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有效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支持阳光养老集团、江海高级技工学校、养老服务商会等机构面向全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院校学生以及各类社会人员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022年,全市新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证4886人次,相比2021年增长8.63%,养老护理行业从业人员取证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三是养老服务人才政策待遇不断完善。建立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配套的薪酬激励机制,依据职业技能等级给予相应的一次性补贴。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岗位补贴制度。按3~5万元奖补标准,建立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岗位大专院校毕业生一次性入职奖励。每年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授予“技术能手”称号,并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建立养老服务人才褒扬机制,组织开展“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不断提高社会认同感和职业荣誉感。四是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建立养老服务管理人才信息库,实施养老服务管理人才备案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市场营销、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专题研讨、论坛讲座。引导养老行业企业依法规范用工,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休息休假与劳动安全等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有利于养老护理行业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建立养老服务顾问制度,全市养老服务顾问点实现养老服务机构全覆盖,顾问团队超2000人。

四、关于大力建设公立、公私合营、私营等多种类型的养老机构。一是注重布局规划。2022年,牵头编制《南通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2-2035)》,注重与城市人口布局、建设用地、医疗卫生等专项规划有效协调和衔接,为保障市区养老服务体系健康运行提供有效支撑。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布局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统筹安排,充分保障养老服务用地需求。分级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整体方案,综合考虑老年人日常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最大程度体现老年友好性和服务便利性。新建和已建成居住区应根据标准,落实养老服务用房配建需求。优先实施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小区无障碍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舒适的生活环境。二是鼓励社会投入。联合财政等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市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完善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资助力度,对社会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最高1.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每月300元的运营补贴。此外,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体制改革,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供养标准不降低、公益性质和养老用途不改变的前提下,鼓励引导拥有医疗健康资源、养老护理业务相对成熟且管理经验丰富的社会资本参与公办养老机构的管理、运营,建立权责明晰、监管有力、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管理服务体系,有效激发公办养老机构活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共公建民营30家。三是落实扶持政策。为促进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家在税费方面出台了有力的减免支持政策。自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养老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 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 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按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此外,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养老服务是一项复杂性系统化的社会工程,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和推进。您提出的建议,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会认真借鉴、补充不足,充分满足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让老年人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通市民政局

                                             2023年8月22日